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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尉氏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6-16 11:34:26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1号)、《尉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尉氏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尉政文〔2023〕47号) 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5%以上,2025年年底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内容:

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要使用公有土地,1500人口以下的村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1500人口以上的村建设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做到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健康教育室等六室分开,布局合理,治疗室符合消毒无菌要求。服务人口较多的村,可以根据行政村服务人口数量,适当扩大业务用房建设面积。

(二)实施办法:

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乡村积极筹措,市、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根据本乡镇村卫生室现状,对私有产权村卫生室进行摸底排查,采取新建、改建、购买等措施,达到村卫生室的土地、房屋产权均属于集体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县卫健委按照《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要求,对新建村卫生室制定统一图纸和建设标准,各乡镇卫生院在各乡镇政府协调下,协助村两委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监管、前期验收等,做好新建村卫生室和产权回购项目工作台账及房屋土地产权公有化协议签订等。

(三)保障措施:

1.明确目标,加强责任。成立尉氏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村卫生室建设工程的选址、申请、组织施工和监督管理等,地址原则上要在党群服务中心附近,优先选择村委会、闲置学校等,并与施工单位对接,负责施工进度督促及安全质量的把控。村委负责落实用地保障,办理《土地使用证》。

2.严格规范,强化管理。县卫健委负责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按照《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要求,对新建村室建设标准进行项目监管、前期验收等,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准入审核。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辖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3.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督导检查,对按期完成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全县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责任;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配合各乡镇做好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四、涉及范围

全县394个行政村。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以及2023—2025年各乡镇公有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分配表。我县政府办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上下联动、多方筹措,搞好协作,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相关文件:尉氏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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