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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在办理的“2021.09.08”开封市尉氏县马延昌被诈骗案,经侦查受害人共被骗取200000元钱,经核查后,其2021年09月08日09时41分有一笔32950元的被骗资金转入到了622************9072农业银行张旭平的账户内,随后本单位依法将该银行账户冻结。张旭平自述其本人在浙江瑞安仙降从事外贸鞋业,经核查张旭平收的这笔款是其外国客户打的货款。但实际这笔款是受害人被骗资金,本单位在接待期间态度温和,一再解释,等核查清楚,确定不涉案的情况下会及时予以解冻。
尉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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