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来信受理范围== |
说 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
|
主 题 |
关于县城区域禁行低速电动汽车和三轮车 |
发信时间 |
2021-04-19 22:11:42 |
信件内容 |
看到县城禁行低速电动汽车和三轮车效果挺不错,学生放学没那么堵车了,但是在县城街上还是可以经常看到低速电动汽车和三轮电车,特别是很多政府单位部门公务车都是低速电动汽车,这样是不是有一些不合理,不让百姓开低速电动汽车,政府部门作为执法部门确开车低速电动汽车在县城大街乱跑!请问县领导这合理嘛?这样能让老百姓满意吗? |
处理意见 |
亲爱的网友:您的信件已收悉。
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成立后,为保证民生,由交通局、执法局、交警队等执法单位行使市场监管职责,部分低速电动车、残疾患者、快递公司、小区垃圾清运车是由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研究决定临时上路行驶的特殊车辆,下一步我县会加强对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民正常出行。
尉氏县城管局
2021年4月22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