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回复
查询码
给县长写信
所有信件
咨询回复
举报回复
投诉回复
 
 ==来信受理范围==

说 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主 题    关于养老保险的一些事情 发信时间    2017-06-06 13:43:57
信件内容   在3年,政府开始推广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当时在老家的父母毫不犹豫的帮我们一家人都加入了这项惠民政策。但是在这项政策下,我有一些事情不是很懂,希望各位领导给予指示。 我对象时山东省嘉祥县人,因我俩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在办理户口迁移的前提下,当时村支书来到我家里,让我们办理这项惠民政策,我父亲欣然的为一大家缴纳了所需要的费用,(其中包括我对象的)。 2016年下半年,村里通知让领取社保卡,村支书告诉我父亲,因为我对象户口没在这,办理不成,止口不提缴纳费用的事情,我知道这个情况后,去村里咨询了下,当时告诉我的是,正月初七上班以后就退还给我们这三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共计300元整。 今天我父母碰见村支书,提及这件事,村支书说,钱不能退,要等60岁以后才能取出来,我母亲问,可否能转到我们家其他人名下,答案也是不能。 基于以上事实,我冒昧的问下。 第一:在我对象户口所在地没在本地的情况下,村支书 为何怂恿我父亲缴纳这个费用。而且在明知办不成的前提下。 第二:在没有任何收据的情况,难道就一句60岁后才能领,让我父母的血汗钱无影无踪? 第三:这件事情反应什么?难道只是我们一家之情况?还是我欺负年迈的父母不懂法? 最后,我只想弄明白,这钱去那了,如果说是60岁后能取,那是否应该有个社保账户,如没有社保账户,这钱是否可以退,如果不能退,请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唐庄村三组村民
处理意见      

本人所缴纳的保费在村干部处,已退还本人

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