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工信局
办公地址:尉氏县尉蔡路55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唐剑
联系电话:0371-27999769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指导全县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六)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尉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平安建设、值班值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牵头全局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绩效评价;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系统内的信访稳定等工作;协调落实涉企劳资政策、待遇落实。承担行政审批服务有关工作。
(二)产业规划股。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及本县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指导全县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
(三)运行监测协调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承担食品、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生物与医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四)工业装备股(挂信息化发展股牌子)。承担全县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通用机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全县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提出国家和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及大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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