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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单位名称:交通局

办公地址:尉氏县建设北路227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陈奇智

联系电话:0371--27991216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物流行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全县地方铁路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行业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引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责任

(八)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拓宽交通发展空间。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尉氏县交通运输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法规路政股牌子)。组织协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保卫、接待、档案、政务公开、编史修志、目标管理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宣传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拟订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运输安全股(挂交通应急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道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车辆检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汽车租赁、道路客货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信访、综合治理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市和县财政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报批;承担或参与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和建设并拟订相关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理、安全生产、工程定额以及工程验收、移交等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承担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政府采购、外资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五)人事股(挂离退休人员工作股牌子)。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社会团体相关事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员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拟订公路、水路、轨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