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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单位名称: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尉氏县城鱼市街11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张分

联系电话: 0371-27993141,27993505

传    真:27990871

邮政编码:4755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文秘工作。

(三)研究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五)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承办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批评和政协提案工作。

(六)负责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工作。

(七)做好政务信息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

(九)负责统一指导、综合协调全县政府系统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系统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十)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县长专线电话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机关行政事务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提供群众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协调金融工作,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

(十五)负责县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八)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办公室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件;协助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综合县政府及办公室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政务问题;协助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组织安排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要室。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印制和印章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督办需要督办落实和反馈结果的县领导、主任批示。

(三)综合股。负责县长讲话和《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尉氏县情及综合性年鉴相关编制工作。

(四)县长专线电话办公室(挂尉氏县企业投诉中心牌子)。负责县长专线电话的接听、督办和网络舆情搜集处置工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和企业等投诉。

(五)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

(六)职能转变协调股。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负责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股。负责向市政府报送尉氏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政策法规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九)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办理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政府行政、经济、民事案件应诉、仲裁代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会议及培训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人事股。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变动和退休办理、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方面工作。

(十一)行政股。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二)保卫股。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到县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