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及时、有效开展救灾防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预防为主;及时处置,科学救治;依法管理,突出重点,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做好技术和物质储备,疾病监测,医疗及卫生应急处置等一系列救灾防病工作,力争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在发生或流行前。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孙彦生
副组长:李军旗 高华敏
成 员:葛智磊 范铮铮 朱红超 井雪玲 贾韶蔚
李珍珍 张梦龙 黄翱翔 孙建义 赵卫霞
过 鑫 耿 颖 薛焕英 王利娜 蒋培培
候小涛 刘 辉 杨军伟 刘 昂
职责: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和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各项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启动突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派遣突发公共事件防控专业队伍;负责实施防疫、医疗救治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负责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上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控期间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储备等保障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情应急处置专业组
(1)应急处置一组(传染病应急处置):
组
长:葛智磊
副组长:贾韶蔚
成
员:孙建义 赵卫霞 黄少博
薛焕英 过 鑫 王利娜
刘 辉 孙 凯
职责:负责对疫情现场进行处置,负责采样用品的准备;做好标本的采集工作;做好现场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准确查找致病源。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监测、水源卫生处理、疫苗预防注射及技术指导以及消杀等一系列预防控制工作。采取简便易行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向群众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卫生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自救互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除恐慌心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2)应急处置二组(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
组 长:朱洪超
副组长:范铮铮
成 员:刘 昂 石东博 朱琳琳
杨 宇 杨军伟 吴 霄
刘旭光
职责:负责对突发中毒事件现场进行处置,负责采样用品的准备;做好标本的采集工作;做好现场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准确查找中毒事件的污染源。负责分析、监测、水源卫生处理、技术指导以及消杀等一系列处置工作。采取简便易行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向群众宣传与中毒防控有关的卫生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自救互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中毒事件,消除恐慌心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侯小涛
成 员:李冬梅 蒋培培 黄 宁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防控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发放、运输工作,保障工作车辆,以适应事件处置的需要。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
疫情监测:配合县卫健委及县直各医疗单位,协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时收集突发公共事件各类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范围、感染人数、防控能力,急需寻求的援助、疫情隐患等情况。详细掌控疫情“三间分布”情况。
2.突发公共事件报告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严格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同时电话报告县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告时限报告。
3.预警与预防
及时组织、分析监测信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规模和特点,分析其对居民的健康危害以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预警。
四、应急反应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响应要求,做好常态、预警状态、应急状态等应急分级响应。
(一)预案启动: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的终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的实际情况,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预案实施。
(三)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分阶段、分层次地重点抓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诊治能力。
五、后期处理
在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事件概况、病人救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以及防控措施的效果和过程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取得的经验,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各有关部门。
六、保证措施
(一)药品、器械及物资保障
根据需要安排好疫情防控用的各种药品、器械及物资的储备、更新和补充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做好药品、免疫制品、血液、器械、消毒灭药品的供应;对供应有困难药品、器械、消杀灭用物资,上报突发公共事件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供应工作;要加强车辆保养,确保能够随时有效开展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二)经费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防控所需经费,应本着政府负责、节约、效能的原则合理使用。
(三)法律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培训、了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全程跟踪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保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各应急小组要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