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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卫健委   时间:2023-08-31 11:22:35  

李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卫生室公有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尉氏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按照2年内完成203所村卫生室建设目标任务,2023年村卫生室公有化率要达到75%,2024年卫生室公有化率要达到100%,对各乡镇公有化村卫生室建设进行2023年、2024年应建村卫生室任务分配。

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 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 17号) 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 [2023] 9号) 要求,按照《关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基层 [2021]3 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上报乡村医生岗位需求,根据需求我县拟招聘乡村医生19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均可报名,目前正处于积极报名阶段。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待体检、政审通过后,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的,将按照《关于印发尉氏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尉卫〔2022〕183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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