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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卫健委   时间:2023-08-31 11:21:51  

蔡学青代表:

您提出的“年老村医的养老退休待遇有待提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65岁以上退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29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

下步积极探索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机制,提高村医队伍年轻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基层能留住人才。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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