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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尉氏县委宣传部、尉氏县司法局关于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   时间:2022-11-24 15:47:16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尉氏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 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尉氏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有关精神,结合尉氏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及开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跟时代,紧贴群众,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传播,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勇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尉氏绚丽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夯实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建设现代化尉氏各个方面,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守法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坚持特色与创新深度融合。发挥媒体融合新优势,落实媒体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守正创新,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法,以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任务完成推动 2025 年法治社会建设目标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重点课程,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头学习、精准把握、模范践行,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县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带头尊崇宪法、敬畏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抓住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以活动培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融入普法大格局,通过宪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确保宪法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键群体”,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工程,通过“志愿服务乡村行,法治教育进万家”“百场以案说法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青年普法志愿者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进“互联网+民法典宣传”行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短视频等普法利器,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县。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国家发展战略,开展水资源节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等法治宣传。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兵役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尉氏建设,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民族宗教、互联网、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全面有效落实党委(党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
大纲》《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法治教育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定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持续开展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等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落实和推进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三)强化基层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
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等群体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流动群体对象法治教育,继续深化“三下乡”“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活动。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建立健全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强化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力、讲“蛮”不讲法、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思想和行为。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的重要平台作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嵌入法治元素。坚持共建共享,持续拓展各行业各领域法治文化载体阵地,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场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社区)书屋、乡村大讲堂、法治文化广场等平台,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抓住乡村振兴、百城提质、国土绿化等有利契机,巩固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提升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长廊品质。法治文化中心、广场、公园等阵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化产品丰富多样,供给渠道便捷畅通,法治文化氛围浓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建好用好法治品牌栏目、节目。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地方戏曲曲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弘扬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尉氏县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深入挖掘我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做好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推动建设以焦裕禄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四个一”机制,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住宅小区依法治理水平,推动住宅小区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贯彻《开封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
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网络生态治理行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专项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完善以“一中心四平台”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三)强化法治创建示范引领
把法治创建作为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指导一批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逐步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创建质量和水平。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在落实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等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过程中,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随时随地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针对社会公共话题、焦点新闻和群众身边事热点事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注重运用法治精神解读,以精准“释法”推动精准“普法”。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各类企业、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开展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司法机关开放日活动常态化。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建立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推动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贯彻《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实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能力水平明显提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 年内县级普法主管部门对乡级以上普法机构人员轮训1 次。加大对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落实经费保障。县政府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困难地方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落实《开封市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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