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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22年蜂业质量 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2  来源:   时间:2022-09-16 17:03:46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尉氏县2022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尉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尉氏县2022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尉氏县2022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尉农﹝2022﹞70号)文件要求,为了具体实施好尉氏县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促进蜂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实施完成后,良种西蜂供种王能力达到年生产10000只以上,全县新增蜂群3500箱以上,标准化养殖水平明显提高,蜂产品加工能力提升30%以上,质检能力填补农兽药和重金属残留检测的空白,蜂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增蜂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基本构建现代蜂业生产经营体系,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增效,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022年项目中央资金总额500万元,其中建设西方蜜蜂良种场补助项目安排资金75万元;实施蜜蜂扩群增量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创建蜜蜂标准化养殖基地补助项目安排资金75万元;提升蜂产品加工能力项目安排资金210万元;完善检测检验体系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

三、建设西方蜜蜂良种场补助项目具体实施细则

(一)项目补助对象

尉氏县境内的种蜂场。

(二)项目补助申请条件

1、乡镇申报推荐表;2、蜜蜂养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养殖用地手续;4、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有蜜蜂养殖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优先扶持。   

(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项目场确定后,养蜂场依据项目要求具体建设内容自筹自建,具体建设内容为:一、新建或改扩建实验室70㎡、蜂箱蜂具存放及蜂蜜收割房50㎡、蜜蜂越冬库300m3、电商直播间15㎡等相关用房及蜂群遮阴棚100㎡;二是购置人工授精仪(3台)、分析天平、显微镜、精液质量检测仪、干燥箱、培养箱、高压灭菌器等相关仪器设备;三是引进西方蜜蜂良种蜂王(30个)和购置交尾箱、育王箱、标准化蜂箱、摇蜜机等蜂具;四是场区围栏加装、道路硬化、场区绿化、交尾场地整理、特色大门、蜂文化墙等。

(四)项目补助要求

种蜂场需提供施工合同、完税发票、施工清单等。购买仪器设备合同、供货清单、发票等。购买种蜂合同、发票等。

(五)项目验收

尉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验收组,根据种蜂场提供的合同、清单、发票逐项实地验收。

(六)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依据资金拨付申请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账户,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到种蜂场提供的账户。由于项目补助资金有限,原则上不超过种蜂场自筹自建总资金50%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完为止。

四、实施蜜蜂扩群增量项目细则

(一)项目补助对象

尉氏县境内所有蜜蜂养殖场户,且要求养殖场户现养殖蜜蜂50箱以上。

(二)项目补助申请条件

1、乡镇及村蜜蜂养殖证明;2、蜜蜂养殖照片;3、乡镇申报推荐表。

(三)项目采购数量

计划采购蜂箱5000套和摇蜜机25台、帐篷25顶。

(四)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采购详细参数,委托项目代理公司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标采购蜂箱、摇蜜机、帐篷。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供应合同。

(五)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在全县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蜜蜂养殖场户中,优中选优,计划筛选蜜蜂养殖场户200户左右,结合蜜蜂养殖场户现有蜂箱数量,按照比例免费发放蜂箱、摇蜜机、帐篷,同时引导蜂农自筹资金购置优良蜂群或自繁分群,激励蜂农扩群增量,预计全县扩群增量蜂群3500箱以上。

(六)项目验收

尉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验收组,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合同、清单、发票逐项实地验收。

(七)资金拨付

供货结束后,按合同规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签字后的供货合同发票,将资金拨付供货单位。

五、创建蜜蜂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补助实施细则

(一)项目补助对象

尉氏县境内所有蜜蜂养殖场户,且要求养殖场户现养殖蜜蜂260箱以上。

(二)项目补助申请条件

1、乡镇及村蜜蜂养殖证明;2、乡镇申报推荐表;3.蜜蜂养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村出具养蜂用地证明,贫困户优先。

(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项目基地确定后,基地养蜂场依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自筹自建,具体建设内容为:一是有满足看护、蜂具储藏间、蜂产品收割间等相关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和蜂群遮阴棚;二是养殖的蜜蜂为优良品种;三是有标准化蜂箱、摇蜜机等蜂具,蜂箱放置规范科学、防虫防灾,有蜂具消毒设备;四是基地有简易围栏、道路砖头硬化、场区有蜜源植物绿化、有特色大门和蜂文化长廊(原则上不小于10米)、有监控设备;五是有蜜蜂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有养殖生产记录,用料用药规范,不使用违禁物质。建成后通过验收达标的,原则上每个基地给与8~15万元项目资金补贴。通过标准化基地创建,形成满足学习参观、实践培训、产业观光体验,示范带动周边农户从事蜜蜂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四)项目补助要求

基地蜂场需提供施工合同、完税发票、施工清单。购买设备合同、供货清单、发票等。

(五)项目验收

尉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验收组,根据基地蜂场提供的合同、清单、发票逐项实地验收。

(六)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依据资金拨付申请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账户,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基地蜂场提供的账户。由于项目补助资金有限,原则上不超过基地蜂场自筹自建总资金50%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完为止。

六、提升蜂产品加工能力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补助对象

尉氏县境内所有蜂蜜加工企业。

(二)项目补助申请条件

1、乡镇申报推荐表;2、蜂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用地手续;5、商标注册证;6、省级龙头企业证明;7、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3年内无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引进更新先进加工设备,补充短板,延长产业链条,提升蜂产品加工能力。项目计划采购蜂产品加工设备90台套,具体加工设备采购清单详见附表。

(四)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采购加工设备详细参数,委托项目代理公司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加工设备。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供应合同。

(五)项目验收

尉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验收组,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合同、清单、发票逐项实地验收。

(六)资金拨付

供货结束后,按合同规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签字后的供货合同发票,将资金拨付供货单位。

七、完善检测检验体系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补助对象

尉氏县境内所有蜂蜜加工企业。

(二)项目补助申请条件

1、乡镇申报推荐表;2、蜂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用地手续;5、商标注册证;6、省级龙头企业证明;7、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3年内无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仪器设备,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计划采购检测设备263台套,具体检测设备采购清单详见附表。

(四)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采购检测设备详细参数,委托项目代理公司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加工设备。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供应合同。

(五)项目验收

尉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验收组,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合同、清单、发票逐项实地验收。

(六)资金拨付

供货结束后,按合同规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签字后的供货合同发票,将资金拨付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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