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放心主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面粉及面制品呕吐毒素超标、“两超一非”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召集8家生产企业和10家小作坊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开展风险防控培训。发放《提醒告诫书》25份,检查食品生产企业9家次,食品小作坊12家次,发现问题企业2家,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完毕。
二是开展桶装饮用水、冷冻饮品等夏季重点企业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8家次,查封无证水厂2家,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25家,发现索证索票不完善3家,均已责令整改。组织4家桶装饮用水食品生产企业到市局参加集中约谈会,签订承诺书。
三是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次、执法车辆65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78家次,食品小作坊47家次,发现问题15个,已整改完毕。
四是持续开展“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指导申请小作坊登记备案16家,延续、新增食品小作坊12家,组织餐饮类经营店从业人员线上培训,检查小作坊、小经营店(销售类、餐饮类)3235户次,出动执法人员6583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7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7份,已整改完毕;发现小作坊违法线索立案5起,结案5期,罚没3万余元。
五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组织486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75人参加特食抽考,通过考核575人,考核通过率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100%,食品经营者覆盖率100%;5月以来开展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风险排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排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8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食品销售领域“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整治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出动1330余人次,排查辖区食品销售者2250余户次,发现问题4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二是开展食品销售领域落实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工作。召集482家特殊食品经营者参加线上考核,参试者100%完成考核,合格率达100%;检查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1180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1个,立案6起,罚款金额3.9839万元,责令整改15起,已整改完毕。
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检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97家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492户次,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29个,整改24个,立案5起,罚没41.11769万元。
四是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检查美团和饿了么食品电子商务平台2个,监督检查电子商务食品销售经营者456户次、餐饮食品经营者1489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接投诉举报48起,已核查处置完毕。
五是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提升行动。对农贸市场大厅进行从地面、摊位到屋顶进行了装修3000余平方,整个市场全覆盖摄像头,清理下水道1000余米;对大厅内销售凉菜、熟食、生鲜肉等摊位全部分类、分区域全部入驻专间,加装空调,三防措施到位。抽调12个市场监管所23名执法人员实行网格化监管,以所为单位分包具体户数,按照提升标准,督促指导230余户食品经营者整改提升,确保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风险分级覆盖率100%。排查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687户次,立案1起,罚没款2万元。
三、食品抽检情况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700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率4.52%。食品快速检测5000批次,完成率100%,阳性样品54批次,问题食品率1.1%,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已完成。
四、药品经营安全监管
目前我县药品经营单位共计214家,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经营单位57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查处案件47起,罚没20.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