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各高中附属初中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和《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汴教体基〔2025〕8号),决定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县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入学。按照优质教育资源挖潜扩容的要求,不断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乡(镇)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2024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要以乡(镇)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中心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要逐步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六)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动使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八)规范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规范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对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充分解读,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政策知晓率和明晰度。严厉打击自媒体、校外培训机构曲解招生入学政策,借以吸流量、博眼球的行为。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学校宣传平台,宣传自身优势,引导家长树立“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理念,但不得进行中、高考成绩、中高考状元等违规宣传。
(九)严厉打击招生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招生入学骗取群众财物的行为,对公职人员利用招生入学行为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招生季中不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煽动群众非法聚集,或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途径蛊惑群众,借以谋求非正常利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各乡(镇)要落实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实施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迅速动员,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照实施细则,逐校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扎实细致,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问责。加强对招生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乡(镇)和学校的督查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教体局将组织各乡(镇)进行自查互查,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
(四)接受社会监督。全县于2025年6月—9月设立义务教育违规招生投诉热线电话和邮箱(见附件),受理群众反映招生入学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对有关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附件:专项行动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尉氏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