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自然资源专栏
尉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1(2010-2020)
 
责任编辑:规划股  来源:国土局   时间:2018-12-14 11:32:27  

 

尉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尉氏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七月

 


目录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

1.1 县域概况.................................................... 1

1.1.1 自然条件..................................................... 1

1.1.2 经济社会条件................................................. 2

1.1.3 2014年土地利用状况.......................................... 2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1.2.1 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 2

1.2.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执行情况..................................... 3

1.2.3 建设用地执行情况............................................. 3

1.2.4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完成情况..................................... 3

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4

1.3.1 战略定位..................................................... 4

1.3.2 发展目标..................................................... 4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

2.1 调整原则.................................................... 5

2.2 规划目标.................................................... 5

2.2.1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目标............. 5

2.2.2 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规模................... 5

2.2.3 确保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 5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6

3.1.1 严格保护耕地................................................. 6

3.1.2 适当调整园地................................................. 6

3.1.3 林地调整..................................................... 6

3.1.4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6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

3.2.1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7

3.2.2 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7

3.2.3 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 7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7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8

4.1.1 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8

4.1.2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8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9

4.2.1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9

4.2.2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12

4.2.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13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3

4.4 土地整治布局............................................... 14

4.4.1加强农用地整理.............................................. 14

4.4.2 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14

4.4.3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15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

5.1 土地用途分区............................................... 16

5.1.1 基本农田保护区.............................................. 16

5.1.2 一般农地区.................................................. 16

5.1.3 林业用地区.................................................. 16

5.1.4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6

5.1.5 立工矿区.................................................. 16

5.1.6 风景旅游用地区.............................................. 16

5.1.7 其他用地区.................................................. 16


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7

5.2.1 允许建设区.................................................. 17

5.2.2 有条件建设区................................................ 17

5.2.3 限制建设区.................................................. 17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8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19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0

8.1 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0

8.1.1 城市开发边界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的衔接................ 20

8.1.2 交通沿线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规划的衔接........................ 20

8.1.3 重点项目用地与基本农田划定的衔接............................ 20

8.2 与尉氏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20

8.3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20

8.4 与交通、水利规划的协调..................................... 21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2

9.1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规划管理............................... 22

9.2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22

9.3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22

9.4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22

9.5 加强舆论宣传、社会监督..................................... 22

10 附表................................................ 24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尉氏县人民政府对《尉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尉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为尉氏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共129700.27公顷,辖8个建制镇、9个乡共17个乡(镇)。

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和安排。

现将县级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如下。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 县域概况

尉氏县隶属开封市,北与中牟县、开封县相连;东邻通许县、扶沟县;南与长葛市、鄢陵县接壤;西与新郑市交界。县域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4°12′35°37′,东经113°52′114°26′,东西长52.40公里,南北宽47.00公里,土地总面积1297.00平方公里。全县共17个乡(镇),包括8个建制镇、9个乡。尉氏县2014年总人口95.69万人(常住人口87.35万人),城镇人口24.89万人,城镇化率28.5%

1.1.1 自然条件

县域内地形呈西北高而东南低趋势,海拔由130米至59.80米,东为黄河冲积平原,地表平坦,地势较低,土壤肥沃;西部和北部则是地表起伏的沙丘岗地,多呈南北向条形分布。土壤母质均为黄河冲积物。因此,发展本县农业生产的关键是西部主要以防风固沙、增施磷肥、培肥地力、增加灌溉设施为主,东部以提高排灌能力为主。

尉氏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有利于多种农作物的生长,已被国家确定为尉氏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优质棉生产和出口基地县、水利百强县、林业百佳县,是河南省首批平原绿化高级标准县。

尉氏县河流统属淮河水系,贾鲁河自北而南纵贯全境,另有双洎河、康沟河、尉扶河等排水河系,均属时令河,洪枯季节流量相差悬殊,地表灌溉水量有限。但县域内地下水资源丰富,埋深一般在2-4米,水质良好,水量丰富,且适于农作物的灌溉。

1.1.2 经济社会条件

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90.9亿元,增长10.3%;全县工业增加值16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84820万元,同比增长18.0%;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3743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46元,比上年增长10%;人均消费性支出20068元,比上年增长17.8%。农民人均纯收入9748元,比上年增长11.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10元,比上年增长38.6%

1.1.3 2014年土地利用状况

2014年尉氏县土地总面积129700.27公顷,其中农用地10748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7%;建设用地1991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6%;其他土地229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

农用地中,耕地8823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04%;园地60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林地11286.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0%;其他农用地736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8%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7654.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1%,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930.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农村居民点用地1472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258.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60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自然保留地面积69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

详见附表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 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88238.04公顷比《规划目标》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89474.80公顷)少了1236.76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主要是由于现行规划中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用耕地,使耕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居民点的拆旧复垦任务没有落实;还有就是近几年设施农业发展迅速,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使得耕地面积减少。

1.2.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执行情况

截止2014年底,尉氏县基本农田面积78648.80公顷,落实了《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78490公顷,保证了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确保了全县粮食安全。

1.2.3 建设用地执行情况

建设用地总规模:《现行规划》到2020年尉氏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9299.75公顷,截止至2014年底,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为19913.03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超出了613.28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574.73公顷,截止至2014年底,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7654.31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超出了79.58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尉氏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147.21公顷;截止至2014年底,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930.73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还有2216.48公顷的剩余。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上级下达尉氏县的新增建设规模为2846.98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017.87公顷,2010-2014年,尉氏县新增建设用地1280.3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36.17公顷,分别占规划指标的44.97%31.53%,此两项数据均没有超过规划控制指标。

1.2.4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完成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9年的124平方米降至2020年的115平方米。截止2014年底,尉氏县城镇人口为24.89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18平方米。

详见附表2

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1.3.1 战略定位

“十三五”时期,尉氏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西融北接,产城互动”发展思路,强化郑汴一体化南部经济重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部创新高地、中原经济区产城融合样板三个定位,强力实施工业集群化、服务多元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四大战略,全力挺进全省经济综合实力20强县,努力建设活力、高效、美丽、和谐新尉氏。

1.3.2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左右。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二五”末的16.5:53.1:30.4调整为15:50:35。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高,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居民收入基本实现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8000元,低收入群体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

各项民生工程快速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完善。收入分配差距明显缩小,居民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城镇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社会保持安全稳定和谐。

为了顺应“十三五”发展形势,保障“十三五”时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进行本次规划调整是势在必行的。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调整原则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应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2 规划目标

根据开封市下达给尉氏县的指标,结合尉氏县“十三五”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确定尉氏县土地利用目标为:

2.2.1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目标

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尉氏县的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882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74990公顷,结合尉氏县实际情况全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达到88206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74990公顷以上,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2.2 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规模

规划期内,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20503.0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7894.3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4390.7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4003.5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2608.71公顷。

2.2.3 确保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2357.32公顷。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依据开封市下达尉氏县的主要指标,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导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农用地面积为10748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8%2020年调整为10759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6%;与2014年相比,2020年农用地比重增加了0.09%,面积增加105.60公顷。

3.1.1 严格保护耕地

2014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8823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04%2020年调整为88517.99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净增加量为279.95公顷。

2014年至2020年全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868.3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3588.37公顷,耕地面积增加279.95公顷。

3.1.2 适当调整园地

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为60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2020年调整为832.50公顷,规划期内园地净增加230.00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提高0.18个百分点。

3.1.3 林地调整

2014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1286.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1%2020年调整为11235.10公顷,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51.3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降低0.05个百分点。

3.1.4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36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8%2020年调整为7008.29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净减量为352.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下降0.09个百分点。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991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5%;规划至2020年达到20493.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0%;与2014年相比,2020年建设用地比重增加0.44%,面积增加580.17公顷。规划期内合理增加建设用地,基本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3.2.1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014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930.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4391.01公顷,占3.39%;与2014年相比,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比重提高1.12%;面积增加1460.28公顷。

3.2.2 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1472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5%;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13493.79公顷;与2014年相比,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减少0.95%;面积减少1229.79公顷。

3.2.3 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

2014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2258.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规划至2020年增加2608.36公顷,占2.01%;与2014年相比,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比重提高0.27%;面积增加349.68公顷。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其他土地总面积为229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1613.21公顷,占1.24%;与2014年相比,2020年其他土地比重减少0.53%;面积减少685.77公顷。减少的其他土地基本都是通过土地开发项目用来补充耕地,还有一部分被建设占用。

详见附表4.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4.1.1 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为89474.80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护目标为88206.00公顷,耕地保护目标降低了1268.80公顷。此次规划调整到2020年耕地落实了88517.99公顷,比2014年增加了279.95公顷,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将占用城关镇、大桥乡、邢庄乡的一部分耕地,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3588.37公顷;通过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划期间共计补充耕地3868.32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3263.19公顷,主要涉及蔡庄镇、邢庄乡、大马乡等乡镇;通过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补充耕地605.13公顷,主要集中在邢庄乡、庄头乡、十八里镇等乡镇。

详见附表5

4.1.2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尉氏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7849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749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3500公顷。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尉氏县落实基本农田面积74994.53公顷,比调整后规划目标多划4.53公顷。从空间布局上看,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多分布在永兴镇、十八里镇、庄头乡、大马乡、南曹乡等耕地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

4.1.2.1 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城市周边耕地1712.87公顷,其中已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5.07公顷,未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1587.80公顷。通过核实举证,已有基本农田划出0.69公顷,保留124.38公顷;一般耕地新划为基本农田14.84公顷(全部为限制建设区),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139.22公顷,保护率8.13%。全部为水浇地;尉氏县城市周边耕地全部在2度以下,平均质量等别为7.89等。

4.1.2.2 全局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原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7849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749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3500公顷。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原规划落实基本农田面积78648.80公顷),全县共划出基本农田5363.88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6.82%;划入1709.61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2.17%;本次划定后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74994.53公顷,较目标多划4.53公顷。划定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的要求。

划定前已有基本农田78648.80公顷,其中耕地78382.59公顷,占99.66%;其他地类266.21公顷,占0.34%。划出5363.88公顷,其中耕地5097.67公顷,其他地类266.21公顷;划入1709.61公顷,全部为耕地。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74994.53公顷,实地全部为耕地。

全县已有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7.43等,划入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7.56等,划出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7.75等,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7.42等,划定后平均质量等别提高0.001等。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以调整和优化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为重点,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率为核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镇的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集聚区向城镇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体现不同组团的协调性。

此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给尉氏县的城镇工矿指标为1460公顷,弹性空间为111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增量为350公顷,自求平衡区控制在1800公顷以内。布局情况如下。

4.2.1 城镇工矿用地布

4.2.1.1 中心城区

《现行规划》中尉氏县中心城区西北部以开----许公路西为界,东部以西三干渠为界,南部至产业集聚区发展区边界,西部至康沟河,沿人民路向西略有扩展。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规模达到2439.44公顷,容纳人口23.4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降至104平方米,新增城镇工矿指标1002.33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796.40公顷

尉氏县作为郑汴都市圈重要城市组团,拟将尉氏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内承接郑汴核心区产业转移的先导区;有着较强吸引力和辐射力的经济社会引领区;开封组团式发展中的重要产业基地,近几年一直快速发展。结合《尉氏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00公顷以内。结合尉氏县“十三五”规划发展,确定本次规划调整中心城区规模为2524.32公顷,西北部以开-许公路为界,东部以西三干渠为界,北部到北三环以北,南部至产业集聚区发展边界。

2014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1686.51公顷,人口规模为15.48万人,人均建设用地为109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的用地规模达到2524.32公顷,根据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23.40万人,人均用地面积控制在108平方米以内,此次规划调整安排中心城区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581.65公顷,弹性空间布局256.16公顷。中心城区扩展边界西到康沟河,东到西三干渠,北部扩展到北三环以北450米,南面扩展到南三环以南250米。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10.14公顷。中心城区规模圈内的水面属于县城的生态建设区,此次没有布设指标。

详见附表8

4.2.1.2 产业集聚区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批复的最新的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产业集聚区,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位于中心城区人民路以南,西南部至大桥乡政府所在地,东部至贾鲁河以西,南部到七里河村。“尉氏县纺织产业集聚区”与中心城区连成一片,其中有1130.57公顷包含在中心城区内。一部分位于县城西4.80公里,大营乡东部1公里,紧临省道S102,西临中牟、新郑,距新郑机场、京珠高速43公里,与郑州航空港区建设相配套。该区东起大桥乡孔家村西,西至大营乡下王村东,沿S102省道两侧平行布置,涉及大桥乡、大营乡、门楼任乡等3个乡。

产业集聚区面积共2755.16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1260.64公顷,发展区规模930.77公顷,控制区规模563.75公顷。

2014年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44.34公顷,其中起步区建设用地面积992.49公顷,发展区建设用地面积245.78公顷,控制区建设用地面积106.07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产业集聚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444.28公顷(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有300.353公顷),其中起步区保障155.38公顷,发展区保障148.61公顷,控制区保障140.29公顷。另外在产业集聚区布局弹性空间共521.25公顷(中心城区范围内58.55公顷),其中起步区布局弹性空间72.81公顷,发展区布局弹性空间234.56公顷,控制区布局弹性空间214.51公顷。划定466.07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进行保障。

详见附表9

4.2.1.3 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尉氏部分)

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尉氏部分)西面以京广铁路为界,南以杞密铁路为界,东侧延伸至尉氏县岗李乡,是全国大型复合枢纽机场和国际货运枢纽所在地,以航空客货物流、临空制造业、现代商贸等为主要功能的现代化生态型航空新城。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涉及尉氏县岗李乡、大马乡总面积5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调整布局城镇工矿用地503.12公顷,弹性空间279.8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31.45公顷。

4.2.1.5 一般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洧川镇:尉氏县域西南部中心镇。连续10年保持开封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强乡镇,全镇形成了以有色金属加工冶炼、农机配件加工生产、翻砂铸造为主的3大支柱产业。

2014年城镇规模156.23公顷,镇区人口1.04万人,人均用地150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184.80公顷,新增弹性空间28.57公顷,镇区人口1.26万人,人均用地147平方米。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9.39公顷。

永兴镇:尉氏县域东南部中心镇。河南省中州名镇小城镇建设重点镇等。全镇形成了香精香料、农机具制造、面粉加工、木材加工、棉花加工5大支柱产业。

2014年城镇规模201.30公顷,镇区人口1.45万人,人均用地139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218.99公顷,新增城镇工矿指标2.71公顷,新增弹性空间14.98公顷,镇区人口1.72万人,人均用地127平方米。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1.71公顷。

十八里镇:尉氏县域东部经济、文化、信息副中心,以林材加工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城镇,连续五年被开封市政府授予畜牧业生产十强乡镇

2014年城镇规模76.29公顷,镇区人口0.59万人,人均用地129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83.08公顷,新增城镇工矿指标0.43公顷,新增弹性空间6.36公顷,镇区人口0.65万人,人均用地128平方米。

蔡庄镇:尉氏县南部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乡镇,2014年城镇规模179.99公顷,镇区人口1.36万人,人均用地132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196.16公顷,新增城镇工矿指标0.33公顷,新增弹性空间15.84公顷,镇区人口1.54万人,人均用地127平方米。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7.63公顷。

张市镇:尉氏县东部二级行政中心,工业发展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2014年城镇规模139.42公顷,镇区人口0.77万人,人均用地18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171.99公顷,新增城镇工矿指标0.66公顷,新增弹性空间31.91公顷,镇区人口1.06万人,人均用地162平方米。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0.23公顷。

朱曲镇:尉氏县南部二级行政中心,工业发展以农副产品集散、深加工为主。2014年城镇规模184.24公顷,镇区人口1.18万人,人均用地156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193.10公顷,新增城镇工矿指标2.92公顷,新增弹性空间5.94公顷,镇区人口1.28万人,人均用地151平方米。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8.03公顷。朱曲镇镇区发展主要沿东、西、北三条公路为轴线进行空间布局,为现有工业企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水坡镇:尉氏县东北部二级行政中心,工业发展以农副产品(禽蛋、水产)深加工、建材制品为主。2014年城镇规模10.68公顷,镇区人口0.09万人,人均用地119平方米;规划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25.65公顷,规划新增弹性空间14.97公顷。镇区人口0.22万人,人均用地117平方米。

4.2.2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必须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并根据县域内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点现状的实际情况差别化对待。

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战略部署,遵照节约和集约用地,有利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要用地。

力争到2020年控制在13503.57以内,净减少农村居民点1220.00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用于农村自求平衡的建新规模为1800公顷,拆旧规模为4145.78公顷,其中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居民点净减量任务安排1229.79公顷,用于保障城镇发展布局弹性空间安排拆旧规模1116.00公顷,用于保障农村建设自求平衡安排拆旧规模1800.00公顷。

详见附表10

4.2.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4.2.3.1 交通用地布局

统筹安排公路用地。尉氏县公路网络已基本形成,路网建设已遍布全县各个乡镇、村。规划期内,拟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客运专线河南段建设项目(尉氏段)、郑州至万州客运专线(河南段)建设项目、G230开封至尉氏段改建工程、新尉园区宏业南路以及东环路、北三环东段等重要交通干线。

规划期安排交通用地286.20公顷,其余交通项目用地需求主要通过上级规划予以保障。

4.2.3.2 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根据尉氏县十三五规划,尉氏县规划期内拟建设引黄调蓄水库项目、尉氏县贾鲁河综合开发整治建设项目等水利项目。

规划期内增加57.13公顷,主要用于保障全县水利用地需求。

4.2.3.3 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尉氏县拟着力打造太平兴国寺风景区、阮籍啸台风景区、洧川风景区等旅游品牌。

规划期内新增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67公顷。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尉氏县优化生态屏障用地以设定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为目标。维护自然地貌的连续性,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适宜度安排各类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用地布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向:

1.针对贾鲁河滩区现状,结合生态保护规划,禁止在沿岸建设有可能污染、有碍河道行洪项目。尽力提高河流两侧耕地、居民点等防洪标准,美化河道。

2.合理安排绿化与生态屏障用地,规划期内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村绿化体系,形成平原、城、镇村为一体的生态屏障。尽量少占耕地的前提下,沿铁路、公路、河流、大型沟渠等线状地物两侧进行绿化建设,建成贯通城乡、覆盖全县的生态防护体系,实现生态防护、绿化、美化协调统一,特别要加强西部沙丘沙岗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用地安排。

3.在农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中,强化防护林建设,整体系统设计农田防护林系统。

4.4 土地整治布局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强化县域内存量用地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中的闲置、低效、废弃地利用,补充耕地资源,缓解人地矛盾,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规划期内土地整理与开发的总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868.32公顷,目标的实现具体通过以下主要途径。

4.4.1加强农用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规划期内重点在庄头乡、水坡镇、洧川镇、朱曲镇、大马乡、门楼任乡、蔡庄镇、永兴镇、张市镇、南曹乡、小陈乡十八里镇等乡镇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期内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不低于34万亩,可补充一部分耕地。

4.4.2 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潜力是指通过对现有分散的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可增加的有效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其整理潜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现状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合理的用地规模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等几个因素。

2020年尉氏县农村居民点净减量到达1229.79公顷,结合新农村建设规模和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此次规划调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3263.19公顷。主要分布在大营乡、张市镇、十八里镇等乡镇。

4.4.3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要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后备宜农土地资源,以增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缓解土地供求矛盾。全县有滩涂、沙地等后备资源,规划期内可以对宜农其他土地进行开发利用。通过开发宜农后备资源,补充耕地面积605.13公顷。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1 土地用途分区

5.1.1 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末,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7755.4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74994.53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的96.45%。涉及全县17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大的乡镇有永兴镇、庄头乡、水坡镇、大马乡等。

5.1.2 一般农地区

规划期末全县一般农地区18119.40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3.97%

5.1.3 林业用地区

规划期末林业用地区面积11646.21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98%

5.1.4 城镇建设用地区

尉氏县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3872.68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2.99%

5.1.5 村镇建设用地区

尉氏县规划期末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3655.91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0.53%

5.1.6 独立工矿区

本区规划期末独立工矿区面积560.2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43%

5.1.7 风景旅游用地区

本区规划期末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21.6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02%

5.1.8 其他用地区

本区域面积为406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

详见附表11

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次规划调整根据开封市下达的各类用地指标规模,并结合尉氏县的各类用地分布特点,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区用地边界,从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5.2.1 允许建设区

尉氏县允许建设区面积20549.70公顷,占尉氏县土地总面积的15.84%

5.2.2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1168.43公顷,占尉氏县土地总面积的0.90%

5.2.3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总面积107982.14公顷,占尉氏县土地总面积的83.26%

详见附表12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根据尉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达85个,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350公顷。其中交通项目12个,水利项目3个,能源21个,旅游项目4个;此外,列入县以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各行业专业规划以及各年度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项目主要有:环保项目17个,扶贫、民生项目15个,健康养老项目11个,基础设施项目9个,其他工业项目11个。

详见附表13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尉氏县8个建制镇、9个乡共计17个乡镇,本次规划调整乡镇指标分解综合考虑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区位和资源优势、未来发展战略。城关镇、邢庄乡、大桥乡是尉氏县中心城区涉及乡镇,应优先保障城关镇、邢庄乡、大桥乡城镇建设用地需要;产业集聚区、岗李、大营、大马、庄头乡、开港经济区等乡镇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尉氏县重点建设区域,应优先保障用地;十八里镇、张市镇、水坡镇是尉氏县的重点建制镇,应优先保障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庄头乡、南曹乡、小陈乡、门楼任乡是农业主导的乡镇,应加强耕地、园地和林地的保护。

详见附表14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8.1 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前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最终体现。按照上级要求,尉氏县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规划调整两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时进行、同步开展。

8.1.1 城市开发边界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的衔接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与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本次土地规划调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二项工作紧密接合。

8.1.2 交通沿线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规划的衔接

尉氏县对各主要道路,特别是省道和县道沿线的一般耕地逐地块进行分析评价,将建设占用可能性极小的部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既保证了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完成,也有效地促进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

8.1.3 重点项目用地与基本农田划定的衔接

对各个部门和乡镇提出的重点项目,有选择的进行用地保障,对于不符合土地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进行调整。

8.2 与尉氏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尉氏县十三五规划指出实施工业集群化战略,建设两区四园六集群,打造郑汴一体化南部经济重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部创新高地,构建一城两团三镇体系。本次规划调整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内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增强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导引领作用。

8.3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尉氏县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强与郑州中心城、开封市中心城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交流与合作,将尉氏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内承接郑汴核心区产业转移的先导区;有着较强吸引力和辐射力的经济社会引领区;开封组团式发展中的重要产业基地;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鲜明的具有生态可持续发展动力的三化协调示范区。本次规划紧密结合城市规划,保障了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

8.4 与交通、水利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调整过程中考虑了与《尉氏县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尉氏县文化及旅游产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充分参考了尉氏县交通局、水利局提出的建设用地需求,重点安排了郑州至周口至阜阳客运专线河南段建设项目(尉氏段)、郑州至万州客运专线(河南段)建设项目、G230开封至尉氏段改建工程、新尉园区宏业南路、尉氏县贾鲁河综合开发整治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1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规划管理

充分利用遥感等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好国土管理一张图工程,对全县土地利用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监测。及时进行日常地籍变更。利用好规划数据库,将规划数据库与地籍变更数据结合起来,及时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为规划执法检查和查处提供技术支撑。

9.2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借鉴外地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9.3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等生态用地。

9.4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水林田湖,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半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