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重点场所做好防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前期防护指南基础上进行更新、增补,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指南》分为场所篇、单位篇、人群篇,对银行、宾馆、餐厅等重点场所;社区、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如何做好防护给与指导。尉氏县融媒体中心将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进行选摘、选登。今天选摘场所篇--水路客运。
十六、城市公共汽、电车
1.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为车辆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通风换气。若使用空调系统,应注意定期清洗消毒。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5.车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座位、扶手等做好清洁,定期消毒。
6.乘客和工作人员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7.乘客优先采用扫描购票或付费,登车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8.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9.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