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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氏县落实2021—2023年度 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尉政文[2023]81号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9-11 15:26:27  

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尉氏县落实2021—2023年度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8日

尉氏县落实2021—2023年度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1〕74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2〕6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1〕10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2〕98号)文件精神,2020年拨付我县产棉大县奖励资金528万元,2021年拨付我县产棉大县奖励资金639万元,2022年拨付我县产棉大县奖励资金475万元,2023年拨付我县产棉大县奖励资金1003万,四年下达奖励资金共计2645万元。(其中:2020年已实施2387136万元,因疫情原因尚有结余资金24062864万元未实施)。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棉花种植者直接补贴、实施优质棉花订单生产收购、组织棉花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创新等事项。同时在“产棉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年度总体目标中提出:稳定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补贴资金向植棉大户倾斜,有效调动棉农生产积极性,促进棉花品质提升,加快构建现代棉花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调动我县植棉农户积极性,提高我县棉花生产和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棉花增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该项目重点用于“棉花种植者直接补贴、实施优质棉花订单生产收购、组织棉花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创新”等内容实施。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县棉花产业实现以下目标:

(一)稳定恢复植棉面积和产量。2023年全县棉花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万亩以上,(皮棉)产量达到600吨以上。

(二)保持棉农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提高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植棉积极性。宣传国家对内地棉花生产的支持政策,县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政策内容普遍知晓率达到95%,植棉意愿显著提高5%,规模化种植水平有新的发展。

(三)提高棉花单产和质量水平。棉花单产达到80公斤/亩,比2022年提高1002%,其中集中连片区(规模种植区)单产水平达到82公斤/亩。棉花品质明显提升,符合“双29”(长度≧29毫米,断裂比强度≧29厘牛/特克斯)、马克隆值A级和B级以上标准的棉花占比比2022年提高4个百分点。

(四)棉花生产服务体系和产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和恢复。以省、市、县三级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为依托,做好棉花生产服务体系和产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和恢复相关工作,在省市专家的指导下,建立起棉花种植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指导农民全面应用优质品种、新技术,提高全县棉花种植技术水平。

三、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2〕6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1〕10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2〕98号)文件精神要求,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棉花生产和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内容有:

(一)对2021年、2022年、2023年植棉农户的直接补助。2021年、2022年、2023年种植棉户补助资金依据2020年补贴标准拟每亩补贴300元。同时国家要求对植棉大户进行政策倾斜,拟定单户植棉面积超20亩定为植棉大户,每亩补贴标准为400元。

(二)对2023年植棉户进行物化补助。发放复合肥、水溶肥、除草剂、杀菌剂、控旺药物。此类物品发放以1亩以上为发放准则,1亩以上采取4舍5入方法进行发放。

(三)对2023年植棉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人工机械费用补助。因植棉人工机械费用较高,大大增加植棉成本,为促进植棉积极性,拟对植棉大户20亩(含20亩)进行人工费用补助、机械租赁补助。

(四)对2023年对全县植棉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培训、宣传、咨询等。

四、资金概算

2021、2022、2023年度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下达我县财政639万元、475万元、1003万元及2020年结余资金2892864万元,资金共计24062864万元。主要投资用于对种棉农进行补贴、物化补助、人工机械费用补助、技术培训、宣传等费用。

(一)2021年、2022年、2023年直接价格补贴

2021年全县棉花种植面积742516亩,其中20亩以上共8户312亩,需补贴金额2258748万元;
2022年度全县棉花种植面积958475亩,其中20亩以上共13户387亩,需补贴金额2914125万元,
2023年预计种植面积10000亩,需直接价格补贴资金300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此项共计需发放补贴8172873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2023年度物化补助:种植面积约为10000亩

1.复合肥:每亩发放复合肥1袋,每袋约160元,共需资金160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2.水溶肥:每亩发放水溶肥约需5元,共需资金5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3.除草剂:每亩发放除草剂约需12元,共需资金12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4.杀菌剂:每亩发放杀菌剂约需12元,共需资金12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5.杀虫药物:每亩发放杀虫剂约需6元,共需资金6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6.控旺药物:每亩发放控旺药物约需5元,共需资金5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此项费用合计约200万元。

(三)2023年度人工机械费用补助

对植棉大户(20亩以上)所需聘用临时工和租赁机械费进行资金补助,每亩需35个左右人工费用约1750元,拟补助300元;每亩需机械费用600元,拟补助200元(人工及机械租赁费用需提供用工合同和租赁合同,如没有签订,必需出具村证明用工数量、工资金额、机械租赁费用等)。
人工费用补助资金约需25万元;机械费用补助资金约需15万元。以上两项补助资金约需40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发放为准)。

(四)2023年度技术咨询费、前期工作费、印制宣传资料及清册、开展技术培训等18万元以上为初步预算,总需资金约10752873万元(以实际发放为准)。其中2021年度2258748万元,2022年度2914125万元,2023年度558万元(以实际种植面积发放为准)。预算仍结余资金13309991万元,具体资金使用以实际支出为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效应,如资金有结余,则延续到次年使用。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项目管理。成立尉氏县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和项目区乡镇分管农业副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建立人员分工责任制,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统一安排,分步实施,分块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项目工作落实。该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物资采购严格实行政府招投标制度,保证各项物资质量。尉氏县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三)强化技术措施,实现项目目标。实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将模式化栽培管理技术、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合理密植技术等因地制宜地进行配套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提高棉花生产综合能力的长效机制。示范方良种覆盖率达10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100%,新技术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实施质量。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监管,强化督导,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和实施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严格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和效应。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项目区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相关文件:尉政文〔2023〕81号 尉氏县落实2021—2023年度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docx

正式文本 尉政文〔2023〕81号 尉氏县落实2021—2023年度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pdf

相关解读:图解:尉氏县落实2021—2023年度产棉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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