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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氏县奋战三季度发展“加速度”九条措施的通知
尉政文[2022]122号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尉氏县   时间:2022-10-20 08:55:10  


尉政文﹝2022﹞122号

尉氏县奋战三季度发展“加速度”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全力奋战三季度,决胜下半年,参照市政府相关政策,制定九条措施。

一、落实落细国家和省惠企政策

全面落实留抵退税、社保费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特困行业水电气“欠费不停供”等惠企政策,确保政策直达企业。积极承接汽车、家电促消费等稳经济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科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

二、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

1、开展尉氏县促消费暨电商直播助农活动,采取“平台投入、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电子优惠券10万张,让利600万元,用于家电、家具、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以商家满减、红包、消费券、团购、拼单、减免配送费、会员券、新用户立减等形式发放优惠券。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会将2022年职工福利费提前一次性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

2、活跃电子商务市场,鼓励线上对接、线上消费。对于在本地注册且运营2年以上,第三、第四季度线上单月销售额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且环比增幅10%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季度综合排名前5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3、依托“万人助万企”,围绕投资、消费、出口、物流“四个拉动”,由行业部门牵头,在产销、融资、研发、用工等方面开展“四项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纾困解难。将“四项对接”纳入县“万人助万企”活动考评办法,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活动开展次数、实际对接量等指标月度通报各乡镇排名。(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科工信局、县金融局、县人社局)

4、帮助企业拓宽外销渠道,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30的首席服务官,进行记功或嘉奖;对于评选的年度优秀企业家,凡在尉氏县置业的给予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科工信局、县人社局)

5、每年评选5家县长质量奖企业,各奖励2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的县级配套奖励10万元,获得省长质量奖企业的县级配套奖励15万元。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土品牌,一次性奖励25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6、对2022年第三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三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7、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作用。自主创业人员没有经营性贷款(车贷、房贷、助学贷、扶贫贷除外),且消费类贷款不超过五万元的,个人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可以申请最高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享受三年贴息期限。对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企业承担年利率2.2%),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8、大力发展“回归经济”。在全县范围内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提供后续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实施入库奖励政策

9、对2022年下半年新认定的“规上”单位(含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2+1”行业)给予8万元资金奖励。乡镇(街道或开发区)、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按3:4:3分配资金。(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六、高质量谋划专项债项目

10、2022年进入省财政厅发行库的专项债项目资金需求不低于前两年发行额3倍。对新入库发行的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每发行1个奖励10万元;1亿以上—5亿每发行1个奖励8万元;1亿以下每发行1个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由申报单位、牵头部门按照4:3:3的比例进行分配。(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七、落实融资激励政策

11、抢抓国开行、农发行3000亿元金融债券发行机遇,按照实际争取到专项基金额度的3‰,对牵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国有平台公司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金财公司)

12、鼓励国有平台公司积极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扩大2022年第三季度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上年增量部分的2‰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

13、对2022年度各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增速、个人消费性贷款余额增速、普惠型贷款余额占比、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中长期贷款增速、余额存贷比等指标实行季度综合排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其省行、市行发函鼓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人民银行尉氏县支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八、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14、凡在尉氏县辖区(不含移交港区的四个乡镇)内购买商品住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本次商品住房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含二手房)。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并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申请补贴的纳税人,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5%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新市民”的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等条件,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局)

九、扩大招商引资

15、坚持招大引强,对引进且本年度开工的投资额10亿元以上、1-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实际到位资金票据为准),对乡镇和单位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单体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利用引进外资项目,奖励资金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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