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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方案
尉政文[2023]38号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3-04-18 11:24:48  

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尉氏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7日


尉氏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关于下达开封市地方储备粮保底计划规模的通知》(汴粮〔2022〕27号)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完成我县储备粮收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重要论述,以调节全县粮油供求关系、稳定粮油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为出发点,不断加强地方粮油储备工作,持续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坚决扛牢国家粮食安全重任。

二、县级储备粮规模与品种

根据我县居民人口和生活习惯,我县县级储备粮规模为2.039万吨,品种为2023年生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三级以上小麦。

三、县级储备粮所有权

县级储备粮主要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关系,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的粮食供应。尉氏县县级储备粮的所有权属于尉氏县人民政府,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

四、县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2023年的县级储备粮为2.039万盹,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由国有企业尉氏县鑫海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储。

承储企业要建立县级储备粮专项统计制度,按时报送会计、统计、仓储等报表,如实反映储粮情况。

五、县级储备粮采购价格

县级储备粮的采购价格由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尉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尉氏县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行依据市场价格共同商定。承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商定价格执行,公平定等,不得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

六、县级储备粮入库时间

承储企业2023年7月3日前完成所有收购准备工作,2023年9月30日前收购入库工作全部完成,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纳入规范管理。由承储企业负责入库,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尉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尉氏县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共同负责检查验收。

七、县级储备粮购进、轮换、动用与财政补贴方式

根据《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封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县级储备粮的购进、轮换及财政补贴,采取如下方式:

(一)县级储备粮购进。县级储备粮购进按照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尉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尉氏县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行依据市场价格共同商定的价格进行。

(二)县级储备粮轮换。县级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按照《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轮换价差收入由承储企业自行支配,轮换价差支出由承储企业自行负担。轮换费用由县财政部门按核定的标准及时拨给承储企业。销售货款应当及时存入其在县农发行开设的存款账户上。

(三)县级储备粮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动用,按照《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动用储备粮发生的差价亏损由县财政负担,发生的差价收入上缴县财政。

(四)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按《开封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汴财金〔2022〕9号)执行,储存县级储备粮所发生的保管费用、占用贷款的利息及轮换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据实承担并及时足额拨付,保管费用每吨每年补贴80元;轮换费用每吨补贴70元。

粮食储备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资金实行按季度结算拨付,每季度末由县财政拨付承储企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行开立的指定账户;轮换费用在轮换任务完成之后一次性拨付储存企业。

八、县级储备粮贷款与利息

县级储备粮的收储所需资金,由承储单位按收储计划采购实际总额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行申请贷款解决。采购实际总额由购买价格和收购费用补贴组成。贷款利息按照储备粮油入库成本和同期一年期LPR+20BP计算,据实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按每季度一次直接拨付到承储企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九、县级储备粮管理

县级储备粮管理按《开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尉氏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开封市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汴粮〔2010〕86号文件)执行。承储企业要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储备承诺书,明确约定储存标的物品种、质量及数量、承储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等;要严格执行《开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设立统计账、实物账和会计账;要严格执行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十、监督检查

为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尉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尉氏县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氏县支行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承储企业执行《开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尉氏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粮食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文件:尉政文〔2023〕38号 关于印发尉氏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解读:图解:尉氏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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