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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 政务新媒体检查及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16 11:00:3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43个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144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此次对43个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了检查,合格42个,合格率为97.7%,不合格1个。其中,在多次强调的情况下,开封市统计局网站仍然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为不合格,特对市统计局提出批评。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此次对144个政务新媒体全部进行了检查,合格140个,合格率为97.2%,不合格4个,分别为:“法治尉氏”“开封清明祭祀云平台”“禹王台小警”微信公众号、“开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浪微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互动交流效果有待增强。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祥符区、鼓楼区、禹王台区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禹王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未公开答复单位。市直部门政府网站中,只有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公开了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其他30个网站均未公开。

(二)发布解读规范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检查发现,我市部分网站还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其中,杞县、通许等网站存在应更新未更新栏目。通过随机抽查我市政府网站已发布的3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和3个解读稿,发现我市大部分网站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文件存在未被解读现象;90%以上网站未实现解读稿与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

(三)网站功能设计需要进一步规范。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站内搜索功能不完善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通许县、尉氏县、龙亭区、鼓楼区、祥符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站点标签、栏目标签不规范。市直部门政府网站中,部分网站底部功能区标识内容缺项,一些网站仍存在错误或无法访问链接;部分网站站内搜索功能不完善。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开设账号过多,功能重复、定位交叉、可替代性强,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有的政务新媒体转发信息多,原创内容少,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政务属性不强。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与河南省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存在已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账号情况。“禹王台小警”微信公众号申请注销未实际注销,并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

三、问题整改情况

本季度,我市于5月下旬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了检查,并于5月21日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报告分别发送至各有关单位,要求5月26日前整改完毕。截至目前,所有单位已经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各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主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二)严格审核制度,做好信息发布。要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出现严重错误表述,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指标,对标整改,完善功能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整改,查缺补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运维更新。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功能,准确细致公开办事指南,确保办事事项要素齐全。不断优化网站检索功能,确保准确实用,提升用户体验。

(四)加强排查整改,推进整合优化。要加强责任落实,扎实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改工作,防止出现“开而不管”“不务正业”等问题。按照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推动作用的要求,持续清理整合部分功能单一、重复、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对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与河南省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的,要抓紧对接,做好备案工作;对于已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账号,要尽快完成注销程序,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营。

上述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整改,并于6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区8号楼304)。

附件:1.2021年第二季度不合格的网站名单

2.2021年第二季度存在问题的网站名单

3.2021年第二季度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4.2021年第二季度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5.2021年第二季度县区信息报送情况

6.2021年第二季度市直单位信息报送情况


相关附件链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及整改情况的通报


相关解读:图解: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及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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