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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出台稳经济89条措施 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4-03 08:26:12  

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开封市贯彻落实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六方面提出89条措施,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提质、稳中向好,推动开封勇做全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

《方案》提出,要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稳定大宗商品消费,加速恢复接触性消费,积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市内新购置并上牌的汽车,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鼓励各县区通过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对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在我市市辖区(不含祥符区)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住房、非住宅类,不含二手房),并在2023年4月10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

《方案》提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完善项目推进机制,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培育产业转型、基础设施等四大领域百亿级重大项目,大力实施“8232”投资计划。

《方案》提出,要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完善开发区产业生态体系。高标准建设开封科学院、种业实验室、中医药实验室,新增各类创新平台机构50家以上。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5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超过600家。

《方案》提出,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撑保障作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对2023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方案》提出,要着力稳定外资外贸。稳定对外贸易,精准招商引资。推动综保区封关运行,首年进出口额达到30亿元以上;建成综保区(二期)、开封国际陆港。

《方案》提出,要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就业稳定,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强化能源和粮食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相关文件: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贯彻落实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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