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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8-08 09:01:57  

近日,开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汴政办〔2023〕20号),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的要求,组织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编制过程

清单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一是应领尽领。对照《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确认需我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除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我市无需认领实施的事项外,全部予以确认并纳入我市清单。二是全面覆盖。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许可事项、实施部门、实施层级全覆盖,确保清单完整准确。三是上下衔接。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编码应当全国统一,下级清单不得变更,主管部门、实施机关原则上要与上级清单一致”的要求,严格依据《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我市清单,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四是依法依规。充分考虑我市放权赋能改革实际,结合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授权、委托实施等情况,依法依规对《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的实施层级和具体实施机关进行调整。

三、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涵盖了市直37个部门和单位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55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市级及以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12项;中央层面设定中央、省驻汴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项;河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市级及以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

四、重要意义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清单编制责任,统一清单编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做好有关清单衔接,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使权力行使更加透明、更可预期,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对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相关文件: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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