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全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4〕34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此政策文件。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6.《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重点任务方面
一是落实防雷安全各方责任:落实落细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等各方在防雷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二是推进城市防雷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城市雷电灾害风险管控,持续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开展城市建成区建筑物和基础设施防雷改造,加强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众防雷安全宣传教育。
三是补齐农村防雷安全短板:提升农村居民防雷安全意识,完善农村公共场所与设施防雷装置,做好农村自建房防雷装置建设,规范农村雷电灾害预警发布与接收。
四是认真落实雷电灾害防护措施。通过研究编制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和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提升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区域雷电灾害防御能力,降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基础设施雷电灾害风险。
(二)实施步骤方面
分为隐患自查、整改落实、监督检查三个阶段,并制作了《防雷安全年度检查任务清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个附件,将有关工作要求以文本、表格形式进行细化明确,为各行业监管部门推进三个阶段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保障措施方面
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切实提升防雷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