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解读-->上级政策法规解读
开封市推出深化住房城乡建设审批改革七项措施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1-15 16:38:40  

为落实“项目为王”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近日,开封市推出深化住房城乡建设审批改革七项措施。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深化住房城乡建设审批改革七项措施包括:一是极速极简审批,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时限分别压缩为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压缩为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取消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备案。二是告知承诺办理, 市本级权限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承诺制,取消外部强制监理;符合要求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后,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免于办理施工许可,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办理施工许可。三是分段许可验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地面以下(±0.000以下)阶段实行承诺制发放施工许可证;地面以上(±0.000以上)承诺属实且申报材料齐全,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规模较大建设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可进行分段组织。四是并联同步办理。施工图联合审查与申请施工许可证同步办理;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同步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同步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同步办理。五是优化监管模式。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实施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承包商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六是容错告知提醒。对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告知提醒、提级警示约谈,不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七是联动高效惠企。推行惠企服务专员一线工作法,针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预售许可等事项,下沉一线服务指导。

相关文件: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深化住房城乡建设审批改革七项措施》的通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