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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15 16:33:16  

一、《方案》出台背景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效率。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在安装、维护等环节服务收费的项目多、标准偏高;二是行为不规范,有的企业利用掌握并网验收的权力,指定施工单位、计量表具型号、材料供应商等;三是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有的企业在用户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业务中,让用户多次跑、多头跑、周期长,用户咨询、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回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降低,服务质量效率提升,也不利于行业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202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6号)。

在以上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了《方案》草稿,并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认真修订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方案》的重点任务

《方案》确定6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任务。

6个方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贯彻落实水电气暖价格机制、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21项主要包括:持续开展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行动、落实常态化监管、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明确可保留收费项目、规范计量装置鉴定费用、规范特许经营收费、合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明晰用户承担费用情形、推进建设安装环节市场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合理分担机制、完善政府分担费用筹资渠道、贯彻供水配气价格机制、落实电力供暖价格政策、加强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和技术标准体系、深化行业“放管服效”改革、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等。

《方案》明确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及计量装置检定5个环节48项收费项目,其中供水方面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11项,供电方面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等14项,供气方面点火费、增压费、增容费等18项,供暖方面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等3项,计量装置检定方面用户计量装置费、检定费2项。取消后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合理成本通过财政补贴、理顺价格等方式进行疏导。

《方案》规范了红线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接入费用,由过去个人或企业法人承担变为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具体分担办法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另行制定,其中政府分担部分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

《方案》明确,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费用全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无法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合理共担,具体分担办法由各县区政府制定。红线内水电气暖设施设备合法移交给水电气暖企业的,运行维护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负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四、《方案》有关要求

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点多面广,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为保障有关工作有效落实,《方案》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并从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落实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是国家和省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清理规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加强工作协同。市级建立由发改、财政、资源规划、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联合工作机制,由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住建、资源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加强行业管理,落实有关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分配使用管理,按规定将资金及时足额应用于相关行业建设的同时,加大财政资金在水电气暖公用事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资源规划局、住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优化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管理、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等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结合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三是稳妥推进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兼顾各方利益,对取消收费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应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补偿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对需要理顺价格的,要精心选择合适时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低收入群体要予以重点关注,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妥善处理好价格补偿和政府补贴的关系,保障项目正常运营。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相关文件: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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