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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尉氏网   时间:2021-09-14 09:58:50  

9月1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郎军立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鹏、马松叶、刘水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贾水根、葛国平参加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朱宁华、县监察委主任焦世峰、副县长徐国现、县领导张国林、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波、县法院院长邓强,县领导康青峰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直代表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提出的大会日程(草案);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提出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团划分和召集人建议名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普法宣传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赵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分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命兰国强、刘向阳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吕新榜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赵清源、高艳菊、高丽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张宇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沈凤丽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赵圆圆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对县环保局局长闫海楠工作进行评议,表决通过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工作评议对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要求,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县政府要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和非法集资的危害,切实提高群众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借贷的防范能力;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县政府要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加快灾后垃圾清运、环境消杀、户厕损毁修复等工作,杜绝疾病传播途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县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开封市制造立市战略,按照尉氏县“十四五”规划以及县委顶层设计方案开展工作,以企业党建高质量引领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普法宣传工作,希望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使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和科学精准管控水平;关于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工作,县政府要继续严格落实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提升办园质量,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还对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召开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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