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郎军立、金鹏、马松叶、刘水铭、麻保良、贾水根、葛国平出席会议。朱宁华、霍国防、屠德胜、任建坤等县政府领导,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波、县法院院长邓强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尉氏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徐二立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请示及有关决定(草案)。
县人大主任高玲指出,关于国土绿化工作,希望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更高站位、用更宽视野、以更大格局来审视、推进国土绿化工作,高标准打造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精品绿化线路,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关于县法院执行工作:要巩固和深化现有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到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与依法审判相结合,既依法办案,又加强核心把控,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与运行工作:希望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业务水平,加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全县人民群众共享医共体建设改革成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贯彻执行情况:希望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宣传力度,促进法制宣传常规化、制度化;坚持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和销售过期卷烟行为,不断提高烟草执法水平。
最后,高玲传达了市委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
会议还确定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工作评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