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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氏县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 违法营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 张然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1-04-14 09:41:53   


尉政办〔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单位:

    《尉氏县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尉氏县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3月30日尉氏县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督导组对我县暗访检查道路客运违法经营问题整改的要求,认真汲取江苏无锡“9·28”、湖南常德“3·22”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和交通执法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有序、有效地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从事非法道路运输营运的企业、查处一批非法营运从业人员、处理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取缔一批非法组织的发车点、通报一批典型非法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人员,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车辆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倒客甩客,在休息点勾结餐饮业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从严查处旅游包车不办理包车手续、超范围经营、异地驻点经营、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非法从事接驳运输。
    (三)依法取缔9座以上(含9座)非营运客车从事或变相从事旅游包车客运、定线客运;
    (四)严厉打击利用微信、电话、APP等即时通信方式建立“黑平台”揽客,欺行霸市、带有黑恶性质的不法分子;
    (五)坚决查处危运车辆超越许可范围装载、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超限超载等;
    (六)严厉查处客运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购票、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等;
    (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车时接打电话以及人为破坏、屏蔽动态监控信号。
    (八)重点查处被国家、省、市多次通报的重点监管企业制度落实和违规处理等情况。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其中执法查处工作贯穿整个专项整治全过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3月23日前)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特别是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三是做好调查摸底。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比对企业注册登记、车辆登记、驾驶员登记、车辆动态监控、包车管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公安卡口轨迹系统等相关数据,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两重(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车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锁定车辆违法经营证据,核实涉嫌违法经营车辆和人员的案件线索,并建立涉嫌非法营运资料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10日)
    一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若干个专项整治小组,由县整治小组统一指挥。每个执法队必须有交通运输、公安治安、公安交警的执法人员参加,实行统一整治、联合执法。
    二是开展集中打击。通过购票跟车、蹲点暗查、流动稽查、网络比对等取证手段,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稽查、定时打击与不定时打击、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旅客集散地、客运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增派执法力量,不间断巡查检查,多层次、广覆盖,严厉打击无证营运、非法包车、不依线运行、非法接驳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迅速有效遏制非法营运乱象。对违法经营的企业、车辆、驾驶员,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到位。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企业安检员、车辆例检员、监控人员等,监督企业予以批评教育、辞退、调整岗位。对聚众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为违法车辆带路闯关、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要加大对处罚情况的通报,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是强化联合惩戒。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汴办〔2018〕1号)要求,适时开展部门联勤、市县联动、异地互查,综合运用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等载体,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是做好疏堵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同时,结合我省取消800公里以上班车客运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农民工长途客运出行问题。要认真调研我县农民工客运流量、流时、流向,主动与珠三角、长三角当地道路运输企业对接,积极与铁路企业沟通,大力发展接驳运输、联程运输。针对春运、清明、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客流高峰,开展定制包车服务,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包车运输。在群众出行密集、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增加城乡公交班次,使外出务工人员出行乘坐正规车辆到达长途车站。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2日)
    相关单位对前阶段的整治整治所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整治为契机,把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整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部门协作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等信息互通。开展常态化联勤联动,共同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始终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二是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各有关部门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获“黑车”案件的要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资金从执法罚没款中支出),以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
    三是科技管控机制。加大投入,在高速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进出市区卡口等安装客运违法远程电子抓拍系统,提高执法管理科技化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
    (二)强化督促整改。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县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未见成效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于3月2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并分别于每月9日前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重要工作事项信息及时报送。
    县交通运输局:0371—27991216
    电子邮箱:wsLzbgs@163.com

    

尉氏县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营  县领导
    副组长:李岩县  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江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成  员:陈伟霞  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孙俊杰  县市场监管局主任科员
            苏建清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局局长
            木向阳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马东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智慧  县文旅局副局长
            王保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输安全股股长
            各乡镇(园区)主管交通副职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李岩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陈伟霞、苏建清兼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负责全县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开展调度、督导、汇总、分析、通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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