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2019 年第3号
尉氏县审计局
关于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尉氏县审计局自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10日,对尉氏县城市管理局2018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 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2018年度收支情况:总收入72774862.6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2661560.60元,其它收入113302元;总支出70353023.12元,其中:拨出经费1747248元,项目支出9509868元,基本支出59095907.1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其账务处理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该单位财务收支除预算编制不科学、会计科目核算错误、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等事项外,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室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并基本执行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会计科目核算错误。
(三)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四)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尉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建议县城市管理局在以后工作中,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做到收支平衡;针对会计科目核算错误的问题,建议县城市管理局调整有关账目,正确核算相关费用;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建议县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两公司交纳相应履约保证金,确保合同内容得到全面履行;针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的问题,建议加强制度学习,杜绝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现象发生,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列支。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分类整理,采取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将和县财政局结合,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做到收支平衡;针对会计科目核算错误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已调整有关账目;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已督促两公司交纳相应履约保证金;针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的问题,相关资金已追回上缴县财政。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