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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审计局   时间:2023-11-16 17:43:25  

2023年第1号


尉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尉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尉氏县审计局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16日,对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尉氏县农业农村局隶属于县政府领导,财政、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隶属于县财政局。该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畜牧管理股、种植业管理股、农田综合开发与农田建设股、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指导股6个职能股室,下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信息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经站、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尚庄农场、县棉花原种场、原种场10个二级机构。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41名,其中:在编人员424名(行政编制人员24名,事业全供人员140名、事业差供人员36人、事业自筹人员224人),退休人员217人。单位设会计4名,出纳2名。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较好,会计政策选用《政府会计制度》。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2022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其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除国有资产44.39万元未及时入账,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管理不规范食宿费占比达59.76%、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9.95万元等事项外,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不合规。

1.国有资产44.39万元未及时入账。

2.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管理不规范,食宿费占比达59.76%,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3.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9.95万元。

4.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2.31万元。

5.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1.15万元。

6.工作误餐,无派餐单0.31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尉氏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有关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及时将农业机械做入账处理;严格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追回财政资金9.95万元,上缴县财政;强化报销票据的审核,健全落实财务制度,从源头堵塞不完整票据入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执行好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尉氏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整改事项逐项建立台账,逐笔销号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3年8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6 项问题已全部整改。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健全落实财务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出台2项制度,追回财政资金9.95万元。

具体整改结果由尉氏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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