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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尉氏县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责任编辑:刘赟曦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9-12-09 17:46:54  

 

为深入贯彻《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尉氏县县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9年度尉氏县长质量奖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9日。

二、申报条件

(一)合法经营。依法在尉氏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质量领先。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提供包括2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三)品牌优秀。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四)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且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服务水平、业务能力在同行业内领先、社会贡献显著;
    (五)获得政府质量管理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尉氏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受理。尉氏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办公室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三)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标准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评审。

(四)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名单,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六)表彰奖励。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单位,由尉氏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奖杯(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组织)在自愿申请的础上,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由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报请人民政府提名推荐,参加本年度县长质量奖评选。

(二)县长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尉氏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网址: 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尉氏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尉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1—27961225

      联系人:周书彦   王红娥

 地  址:尉氏县政一路市场监管局

         编:475500  

 邮  箱:13839988105@163.com

 

  尉氏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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