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关于面向全县选聘“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教体局   时间:2023-05-17 16:47: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积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聘“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10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关心、关注尉氏教育发展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尉氏县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媒体机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小区保安、学生家长等),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热心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
  3.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工作责任感强,具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
  5.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监督并反馈尉氏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未经行业部门许可进行的违规培训行为(如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收费标准未公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聘用管理
  1.由尉氏县“双减”办颁发聘书,监督员聘期为一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聘期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经研究,可以续聘。
  2.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义务监督。
  3.社会监督员要自觉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故意捏造与事实不符行为的;
  (3)本人提出不再担任监督员的;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监督员的。
  四、报名方式
  “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1.单位推荐:由“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并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核工作。
  2.个人自荐:尉氏县域内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请下载并填写《尉氏县“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发送至“双减”办邮箱wjmbg01@163.com。咨询电话:0371-27961762。
  报名结束由尉氏县“双减”办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年龄结构、知识水平、工作履历等因素对报名和推荐人员进行遴选,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尉氏县“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x


尉氏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