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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尉氏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县委   时间:2023-11-21 17:51:1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8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尉氏县开展了巡视。6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尉氏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尉氏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最强担当、最硬举措、最高标准,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扛牢政治责任。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省委巡视整改的安排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勇做开封开路先锋排头兵的有力保障,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反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尉氏县委切实履行县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上认识、从政治上落实,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省委巡视整改全过程。成立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其中由县委副书记主持协调日常性工作,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是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尉氏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尉氏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1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分解细化为若干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标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推动制定巡察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三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巡视整改高质高效、有力有序。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坚决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坚决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通过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完成率75.5%;巡视移交的641个信访件,已办结641件;移交县纪委的问题线索,办结率82.1%,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深不细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县乡镇工作“三结合”、粮食生产“四个在”重要指示精神,编入《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并向乡镇及县直单位下发手册3000余本,在全县再次掀起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新高潮。同时对落实情况开展了多轮监督检查,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强底线思维,落实耕地保护,全力开展违法占地治理。目前已整改完成196宗306亩,整改完成率100%。对以往年度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进行逐步提质改造,对项目区部分主要沟渠进行硬化。对全县5个区域农技站共配备技术人员70人,其中十八里区域站13人,大桥区域站17人,其余40人也已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

2. 关于“理论学习浅表化”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省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创建要求,推进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真学实悟。6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1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6次,其中交流研讨5次。按照《中共尉氏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安排集中研讨学习1次。目前已形成长效机制。

3. 关于“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新经济组织、进新社会组织、进网站。6月份以来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93场,受众1.5万余人次。采取理论宣讲和文艺演出相结合,开展基层文艺惠民活动。6月份以来共开展各类活动38场,线上受众15万余人,线下受众1.3万余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培训新录用公务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和党员发展对象865人。开展优秀宣讲员选树活动,评选出一批长期致力于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宣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宣传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4. 关于“财政收入、统计数据”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财政和税务部门对有关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数据。二是县财政对乡镇支付企业发展资金加强指导,杜绝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现象。三是开展统计工作大学习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组织专业人员持续对企业进行核查整改。经核查,6家企业被处以严重失信和罚款,4家企业被处以较重失信。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统计培训,坚持每年对乡镇和部门统计人员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培训,定期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对新入统“规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5. 关于“营商环境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新市民之家装修进度,争取尽快实现政务服务大厅整体搬迁,同时统筹协调不动产、税务等分厅事项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确保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目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街道)已完成事项全部进驻。二是通报虚开虚抵典型案例,加强案例警示和党风廉政教育,主动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一对一”辅导、现场集中解读、短信覆盖推送等方式,对纳税人开展虚开虚抵风险和法律责任大宣讲;同时深入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

6. 关于“落实群众关切实事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尉氏县规划委员会主任,强力推进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和污水管网专项规划工作。目前,《尉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6月底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报省政府批准;污水管网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正按程序报送审批。二是根据2019年编制的积水点整治方案,已经完成对新建北二环西延等9条道路的雨污管网和文化路提泵站建设,完成对滨河东路等5条道路积水点的雨污管网改造,完成对刘麦河河道整治,部分积水点得到消除。

7. 关于“城市建设管理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广场东路北延、景明路、政三路、北二环东延、伯韬路、廷云祥路等6条道路建设,剩余道路正在持续完善道路建设前期手续,优化设计方案。二是2023年5月底前已经完成了双优大道、优德大道、北三环西段、西环路等26条道路路灯集中维护,恢复照明;完成了北二环、人民路等11条道路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实现正常照明。尉州大道、建设路因道路扩建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后,整改完成率90%。三是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我县公厕数量应达到91座。经过排查,我县城区现有公厕55座,公厕缺口36座。截止目前,我县新建公厕、采购安装环保公厕共计36座,公厕缺口已补齐,整改已完成,切实解决了县城群众如厕难问题。四是印发《关于加强巡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河道清洁情况和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的巡查。对护城河进行全线排查,对直排口开展溢流污染治理,购置安装6台一体化多效澄清系统设备,目前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同时完成了所有排污口的排查封堵,完成了对刘麦河河道的清淤疏浚。组织人力机械对门楼任乡政府所在地沿街河流进行清淤处理,并对河两岸白色垃圾和杂草进行清理。同时开展常态巡查,坚持持续推进,长期保持。

8. 关于“社保基金运行管控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涉及违规冒领社保金的现已全部追回。持续做好《社会保险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防范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况的发生。

9. 关于“社保基金运行管控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全省社保系统已实现数据共享全省通网通办,上级审计部门可不通过我县直接在社保系统中提取数据进行审计,县社保中心作为市社保中心下属单位,在省市社保专项审计中,县社保中心跟随市社保中心进行延伸审计;2021年国家审计署委托河南省审计厅对开封市(含尉氏县)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7月,县审计局对全县2020年至2022年6月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

10. 关于“信访稳定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问题楼盘化解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力度。截至目前,金鼎豪园、天泰小区、锦绣花园等房产不动产权证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严的氛围不够浓厚

11. 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底不到边”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2023年主体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县委、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督促县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廉政党课等。规范以案促改工作,及时对本地被查处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

12. 关于“对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目前,13个乡镇纪委书记已全部配齐,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已配备到位。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县委第二轮巡察村(社区)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指导规程(试行)》(豫巡〔2023〕27号)文件精神。

13. 关于“党政‘一把手’履职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如实做好县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点人点事相关记录和处置意见,并通过督查单、提醒函的方式转到相关党组织,持续传导压力、以巡促治;县长切实扛牢政府系统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在重要节点前后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利用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等经常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重大要求。

14. 关于“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十六条举措》(尉纪发〔2022〕2号),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纪执法,针对性开展“一把手”警示教育,增强以案促改教育效果,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建立廉情通报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同级党委或驻在单位部门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廉洁自律情况等;探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执行,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

15. 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健全完善“乡案县审”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处置恰当。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

16. 关于“处置问题线索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基层监督能力建设,明确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配备的硬性比例要求,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提升对线索处置工作的管理、汇总、分析水平;通过每月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乡镇纪委例会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要求案件办理滞后的承办部门进行表态发言,限期办结。

17. 关于“对重点领域监管缺威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在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梳理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汇总编制案情通报,切实提高以案促改质效。在卫健系统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办案重点,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腐败案件,着力形成高压震慑。制定《尉氏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覆盖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作用,实现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全覆盖,切实推动信息共享,延伸监督触角。

18.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数量不降反升”问题

整改情况: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河南省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盯紧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靠前监督,在早提醒早预防上下功夫,及时纠治苗头性问题。

19. 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盲目决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的高度审视,把官僚主义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重点领域各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等;制定严格的职务行为规范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公开职务行为记录等。

20.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方案》(尉机事〔2023〕12号),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在全县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细化公务接待操作规范,规范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提升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及时补齐制度短板漏洞。

(三)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21. 关于“政治能力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尉氏县委员会工作规则》等8个工作规则(试行)、《尉氏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尉发〔2023〕9号)《中共尉氏县委关于加强推进新时代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尉发〔2023〕10号)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的形式确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全面提升常委班子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或县委全会,专门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汇报,全面支持县人大、县政协和一府两院的工作。2023年,在十三届尉氏县委第57次、第58次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汇报。

22.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十三届尉氏县委第56次常委会会议上,研究并通过了《中共尉氏县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尉办通〔2023〕4号),由县委牵头,自上而下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各项决策制度。同时,要求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形成本单位、本部门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常规巡察和年度考核督导范围。

2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中共尉氏县纪委机关中共尉氏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的通知》等文件,成立13 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县直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参与指导,确保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县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在近期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立行立改,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24. 关于“统筹谋划干部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尉氏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巡视意见反馈以来,结合实际对缺职的领导班子进行综合分析,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成熟一批、调整一批,逐步补齐缺职。截至2023年10月19日,长期未交流的14名干部已全部调整了岗位。

25.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尉氏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办法》,严格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使用审批、按期收回等程序。对巡视反馈的县政协一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已经移交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出国(境)、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整改。巡视反馈的24名经商办企业的干部中,22人已经退出,另外2人移交县纪委处理。

26.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聚焦巡视反馈,通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并认真整改落实。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召开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建业务水平,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落细提供保障。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积极排查核实“两新”组织个数,并将核准后的“两新”组织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原则细化到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下发《关于“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尽快按照通知开展相关工作,并长期坚持。目前已实现“有固定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企业和“从业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结合“两新”组织形态松散、成立和撤销“门槛”较低、党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定期对我县“两新”组织底数、党组织底数及党员数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指导其尽快建立党组织,逐步提高我县“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

27. 关于“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发展党员中,实行县级执纪执法部门联审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纪律。加强对“三会一课”的管理监督,定期调阅指导所辖党支部“三会一课”资料,确保记录规范、及时归档。县级组织部门及时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到位。召开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培训会,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再明确、再规范,对不按时、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28. 关于“部分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村干部届中分析,及时调整不合格、不胜任的村“两委”干部。在此次届中分析中,以二星、一星村以及软弱涣散村为重点,全面推进12个乡镇所辖383个行政村的分析研判工作,目前已调整不合格、不胜任村“两委”班子成员30人。

29. 关于“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劲头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处于收尾阶段,门诊楼、医技楼正在装修;病房楼正在进行水电、消防、铺设地板、外墙岩棉粘贴工程;院区工程正在进行雨水、污水、给水管道工程,绿化也在进一步地进行当中。“两违”专项整治23宗土地违法案件中,9宗已划入郑州航空港区大营镇、岗李乡、洧川镇、大马乡管辖。剩余14宗违法占地,采取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两种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只有一宗正在办理手续,其余全部整改完毕。

(四)巡视、审计整改有差距,以巡促治长效机制未建立

30. 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把巡视整改工作定期纳入县委常委会研究议题,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灵活运用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推动发展;书记专题会或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每6个月向书记专题会报告1次后续整改情况。

31. 关于“县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调整,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述职制度,把巡视整改内容纳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年度考核与民主生活会,实现与业务工作同述职。

32. 关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8月份对县直8个单位的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整改材料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已建立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台账,把问题整改质量和效果作为巡视整改监督的重点,定期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议,强化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干部考察、任职谈话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3. 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四个一”帮扶措施,突出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村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帮带、监管责任。同时,不断完善整改措施,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及时更新“三清单一表格”。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原则,进一步查实找准软弱涣散村问题根源,制定了整顿方案。三是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督导制度,由县委组织部成立3个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软弱涣散村进行督导暗访。

34. 关于“系统施治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对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正在对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按照规定认定处理。巡察机构科级领导班子已配齐。

35. 关于“存在制度棚架”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1月尉氏县参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尉氏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办法》(尉脱贫组〔2018〕124号)。2018年12月河南省又出台《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文件明确要求:国定38个贫困县,省定15个贫困县,可以进行涉农资金整合,同时废止了《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针对此情况,尉氏县扶贫办和财政部门及时请示了各自的上级部门,上级部门要求按省级文件执行,依照豫办〔2018〕35号文件精神,尉氏县、祥符区、通许县属非贫困县,没有统筹整合的任务和权限,故尉氏县没有继续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深不细

36. 关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宣传纺织行业的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大纺织服装上下游产业链的招引。截至目前,深入纺织企业开展政策宣传11次。以汽车零部件产业为主,持续加大战略新兴产业的招引培育。签约拓普汽车项目、延鑫汽车内饰件项目等汽车零部件项目共13个,8个项目已部分投产,正在对接芜湖常春汽车内饰件、扬州赛沸尔专用汽车等项目;2023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35家,正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4家。不断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7. 关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对,扣除划转给郑州航空港的四个乡镇,属于我县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共计29宗,其中批而未供土地21宗、闲置土地8宗。截至目前,尉氏县正在采取“腾笼换鸟”、招商引资、农转集体等方式积极统筹处置,确保土地资源最大化利用。

38. 关于“落实群众关切实事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被征收户早日入住。4个征迁项目已完成2个,另外2个征收项目,安置房正在加快建设中。二是加大教育投入,聚焦“大班额”问题,推进尉氏县教育园区(一期)项目和中小学校建设。目前,南区3栋楼、北区3栋楼都在紧张施工中。城北中学已完成勘测定界、制定拟征地农民调查统计表,正在开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缴纳失地农民社保费并办理社保审核意见等工作。

39.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加强对项目收益分成的日常跟踪调度,对涉及问题整改的乡镇进行定期督导。目前,12个乡镇35个产业项目的收益分成资金已全部收取到位。二是制定《2023年尉氏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对蔡庄镇鹿村等17个村的玉石雕刻、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项目明确针对性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引导,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双绑”机制工作任务落实台账,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加强对各类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指导,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因村制宜,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持续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出台《尉氏县农村村庄道路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村级筹、乡级配、县级奖”的模式筹集资金,推进农村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已建成的12座乡村污水处理站,实行专人管理,专业化处置,不断提高农村排污治污能力。四是坚持“周通报、月排名”工作机制,对推进缓慢的乡镇下发工作提醒函,加大推进力度。2022年度我县计划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6500户,截止2023年10月,已完成改造16504户,全面完成2022年度改厕任务。五是印发《开封市“生态宜居星”创建工作指南》,通过新闻媒体、农村大喇叭,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激发自主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农户主动参与村庄美化建设和管理,营造党群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

40. 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尉氏县滞留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有一部分涉及划转港区的四个乡镇,目前正在与航空港区对接协调,把四个乡镇征地数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一并转移至港区,由港区负责发放;督促各乡镇尽快澄清被征地农民底数,审核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发放。二是受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影响,造成我县生猪养殖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验收推迟。目前项目已全部验收结束,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正在逐步拨付。

41.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新图书馆建设,图书馆建设项目已于7月26日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完成了消防设计并审图通过,完成了评审工作;2023年11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工期约4个多月,预计于2024年3月初全部完工。对全县不达标广场进行分析研判,利用有限的专项资金每年建设6—8个达标广场,持续有序推进农村文化广场建设。

42. 关于“社保基金运行管控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共拖欠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已清欠养老金和职业年金6957万元,并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持续开展清欠;企业已清欠养老保险370万元,欠费困难企业114户,77户已制定还款计划整改方案,其他企业已分包到户,落实到人,正有序清欠中。

43. 关于“信访稳定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县供销社等有关单位正在积极解决社保金欠缴问题,争取在社保金滞纳金、利息政策方面给予减免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养老金退一补一政策,目前正在有力推动解决。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严的氛围不够浓厚

44. 关于“对项目资金监管不严,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尉氏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尉政文〔2023〕52 号),强化监管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予以拨付。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联合尉氏县成立了问题楼盘化解稳控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问题楼盘化解稳控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行业部门开展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出台印发了《尉氏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格项目资金监管程序;制定印发了《尉氏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水利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强化教育体育项目采购行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5. 关于“涉嫌挪用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市场化运营为出发点,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对资金统一调配、统筹使用。针对未开工项目及施工进度缓慢项目,正在列明各项工程完工节点,并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

(三)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46. 关于“党委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后干部调整,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重点了解干部的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干部专业特长,调整到合适岗位。卫健委等部门专业型干部已经配备。

(四)巡视、审计整改有差距,以巡促治长效机制未建立

47. 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27项问题有6项重复,2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9项,尚有2项正在持续整改中,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明确了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率90.5%。

下一步,尉氏县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让省委市委放心、让全县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1—27998635 ;邮政信箱:尉氏县渔市街11号县委巡视整改办公室;电子信箱:Wsxwxszgbgs@163.com。

中共尉氏县委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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