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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纪委)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审计局   时间:2023-12-21 15:28: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九条和(尉审通〔2023〕5号)通知,尉氏县审计局自2023年10月至11月,对中共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纪委基本情况

县纪委位于尉氏县城政一路西段,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县监察工作;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纪委预算执行情况

县纪委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131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607.87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6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124.37元;资本性支出14.10万元。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44.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56.59万元,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额度212.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0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824.10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69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7.82万元;资本性支出144.76万元;应收账款14.7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纪委提供的2021至2022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其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该单位财务收支除大额报销费用转入个人银行卡、多报销差旅费、差旅人员重复报销差旅补助、未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领取伙食补助同日报销餐费、代扣代缴个人社保费用未在账面反映、向10名非工会会员发放工会福利、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连续结转2年未安排支出等现象,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并基本执行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县纪委存在大额报销费用转入个人银行卡、多报销差旅费、重复报销差旅补助、未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领取伙食补助同日报销餐费、代扣代缴个人社保费用未在账面反映、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连续结转2年未安排支出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尉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尉氏县纪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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