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中共尉氏县委 尉氏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2-02-28 17:41:47  

市委、市政府:

2021年,尉氏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尉氏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尉氏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尉氏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调整了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长陈志刚担任组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疑难问题。

(二)加强工作保障。县委县政府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努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强化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履职情况纳入法治督查要点、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巡察工作,为法治尉氏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尉氏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尉政办〔2021〕37号)等文件要求,对机构改革后的政府组成部门的职权进行调整梳理,并及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管,切实做到了“行政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经过调整梳理,最终行文的权责清单目录情况如下:全县行政职权共计2821项,其中,行政许可138项,行政处罚1962项,行政强制110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检查199项,行政确认46项,其他职权332项。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尉氏县围绕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个方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税费征收、土地使用、人才引进、项目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实现了“多证合一”“一网通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打造规范化实体政务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了优越、高效、诚信、安全的投资环境。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55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创新政务服务审批模式。积极推广使用“豫事办”APP及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全面推行延时服务、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服务模式,实现群众企业多渠道选择服务。将27个单位1096项事项纳入统一受理窗口,实现由分散窗口受理向无差别综合“一窗受理”转变,即“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高效、便利的新型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快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智能化改革,切实打造规范化实体政务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目前,我县网上可办率达到99%以上。

(四)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科学、迅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邀请专业团队,对我县的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和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编制《尉氏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明确各部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职责,并指导各行业领域和各乡镇、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和实际风险,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有效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完善健全尉氏县应对突发事件预案体系。

(五)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妥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成功处置内河所有险情,迅速扑灭本县疫情并实现了本地疫情无一例向外扩散。创新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一中心四平台”作用,实现县、乡、村三级实时在线调度指挥,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决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县利用云视讯会议系统召开疫情防控方面指挥调度会50多场次。县指挥中心已发布疫情防控类工作通知21个,下发专项任务21个,上报事件3.7万个。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强化精准治污。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全面提升监控能力。以技防监控全覆盖和“一中心四平台”为依托,把全县企业排污、站点管控、生态环境执法、12369信访举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车管理等全部纳入监控全覆盖,构建大环保、大监控格局,提升精准治污能力。实施绩效分级差异管控,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通过对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实行最优企业减免相应减排措施。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实现了对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权力滥用。一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在尉氏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府预算公开和部门预算公开专栏,并公开政府和部门上一年度决算及本年度预算情况。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严格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二是发挥综合监督作用。2021年,共实施完成了27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问题金额4.9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3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62条,向纪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事项)13项,通过审计,促进审计期间整改6.3亿元,促进上交财政1.74亿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22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4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6条,提交审计要情、审计专报、审计信息等65篇,12篇审计要情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1年,向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对人大提出的备案工作意见,结合备案工作及时整改。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依法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合法、公开、透明、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对经审查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文件草案,一律不准出台。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显著提高,切实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共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向市政府进行备案。

五、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促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二是坚持集体决策机制。凡是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末位”发言制度,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定出台《尉氏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尉氏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聘任尉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等制度。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召集律师参与论证、审核和代理,通过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平稳有效地进行。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印发《尉氏县2021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广以人民为中心的柔性执法模式,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前期梳理+征求意见+官方公示+多渠道宣传”的四步模式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目前我县共有行政调解人员131名,已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全县24家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已设置行政调解室,配备行政调解人员,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标兵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根据省、市、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关要求,尉氏县医保局主动向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通许县医保局学习,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目前,全县共有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个,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6个,有力地提升了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我县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奠定扎实基础。

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县公布行政执法主体46个,办理行政执法证1404个,行政执法监督证82个,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48起,抽查行政执法案卷60卷,累计创建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1个,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1个,县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2个。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办理公证和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为尉氏县法治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全县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工作站24个、工作室516个,“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516个,实现了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比例达100%。

(二)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融合。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各级各类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625件,调处成功20534件,调处成功率99%,化解群体性上访17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定部门法定代表人为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畅通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实施行政行为全面审查制度。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7件,结案76件,其中维持30件,驳回16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6件,责令履行职责13件,正在审理中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18件,法院已审结10件,正在审理中8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切实做到复议为民。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机制落实。县政府建立健全学法制度,通过集体学法、专题培训等方式,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2021年,政府常务会议共开展集体学法4次、专题学法2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

(二)大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县四大班子66人参加全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办好县委党校春季主体班,两个班次共计92人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培训。同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以在执法单位设分会场+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依法行政培训5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404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六大落实机制”的核心和关键,强力推进落实。制定《尉氏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一中心四平台”将县乡政府职能部门纳入系统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超期事件“红黄灯督办机制”,不断提质增效,探索贡献基层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尉氏方案。强化“一把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压职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共听取依法行政汇报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10次,形成了注重创新、突出重点、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的工作模式。

(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切实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全县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3万余册,受教育人达12万余人。

2021年,我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河南、法治开封建设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偏弱,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顾问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推动尉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中共尉氏县委                   尉氏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