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乡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乡党委、政府按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原则,狠抓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首先,调整配齐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副乡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其次,各站所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各村都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乡、村齐抓共管,遍及各领域、各行业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乡通过乡、村两级公开栏、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推送、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组成人员人事任免、职责分工及联系村情况,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有关农村农业工作、惠农政策、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和机关建设、应急管理、财务公开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我乡重点狠抓了以下两方面的公开:
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首先对与上级的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都一一公开。如:在脱贫攻坚领域,扶持贫困户发展的优惠政策,户容户貌提升中对于户厕和危房改造的标准,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等一系列保护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通过视频会议、广播、文件、公开栏、公开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是围绕村务抓公开。我们始终围绕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作文章,不断开拓创新。首先是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重点狠抓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农民负担费用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公开,村集体收入情况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扶贫款物发放公开,村干部责任目标及工资报酬情况公开,种植养殖产业奖补资金公开,重点村务活动公开。其次是完善公开的形式。各村在交通要道、集居点设立一个固定的永久性村务公开栏,并辅以广播、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公开。最后,为了使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将村务公开始终贯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之中,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热情。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由村民投票选举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乡探索构筑政务公开立体网络,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栏、墙、牌的公开形式。在乡、村两级设置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收费公示墙和张贴在贫困户家中的政策明白卡。二是公开形式。利用一中心四平台、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强国软件、政府工作群、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三是资料公开形式。如会议通报、公开信、政策明白卡等。四是规范便民服务中心运作,完善我乡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乡政务公开立体网络,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使政务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政务公开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就会流于形式。为此,乡党委、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一方面,乡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范畴,纳入各村、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经济待遇挂钩。另一方面,乡纪委加强监督,对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单位从严查处,出现重大问题的,从严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同时,为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干部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我乡开展多期培训。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基本内容和公开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程,为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水平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夯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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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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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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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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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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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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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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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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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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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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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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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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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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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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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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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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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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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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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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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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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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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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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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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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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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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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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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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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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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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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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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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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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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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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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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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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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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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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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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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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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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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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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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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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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具体来说:
一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突出,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下一步,我乡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细则。
二是少数村干部和站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下一步,我乡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村干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各站所的公开意识,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是一些信息公开流程不规范。下一步,我乡将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