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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刘赟曦  来源:公开办   时间:2020-01-31 16:26:24  

一、总体情况

尉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尉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放管服”改革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推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数据互通互联,实行政务平台与群众企业的互动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不断升级,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今年的一项“国”字号工程。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结合河南省基础目录,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我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目前,在多次修改、调整后,我县完成了33个单位1287项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认领,并完成所有事项的要素录入、核查、完善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对接工作进度要求,我局积极组织27个县直单位梳理监管事项784项,同时,多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完成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持续推进2019年以来的各类存量监管数据的推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监管数据事项主项覆盖率达到86%,在全市名次排在前列。

(三)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推动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股集中、行政审批股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河南政务服务网集中。政务服务大厅推行首席代表制,要求首席代表必须是副科级干部,定期在行政服务中心坐班、带班,行政审批股长全部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并由各窗口单位对其充分授权。梳理县级100项高频审批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四)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今年以来,我局积极组织各单位多次梳理“最多跑一次”、“四办”及“一证办”事项清单。目前,共梳理马上办事项365项,网上办事项1256项,就近办事项101项,一次办事项1256项,一证办事项57项。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等多种手段实现办事企业及群众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五)推行审批服务便利化。2019年5月,政务服务大厅率先设立免费代办窗口,为企业开办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协调开封市印章中心工作人员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印章刻制从原来的当天申请、次日拿章优化为现在的当天申请、30分钟后就能拿到印章,企业开办时间从4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共为群众代办事项近1000余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大厅窗口进行升级改造,新增综合服务窗口7个,对政务服务大厅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办,包括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帮助等;设立志愿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日常综合服务、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新设“找茬窗口”,根据群众“找茬”内容及时记录、及时转办、及时反馈,确保问题快解决、真解决;新增免费邮寄专窗,开通行政审批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为办事群众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11月1日起,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双休日全天延时服务,解决办事群众非工作时间段办事难问题。1月,被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评为2019年度开封市政务服务系统先进窗口单位。

(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县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尉氏县工程建设项目便捷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总牵头部门和各专项改革责任单位,要求相关部门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各项改革措施,并落到实处。全面梳理各相关部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要求绘制全流程审批图;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明确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压缩申请材料,清理没有法律明确要求的证明材料,梳理申请材料清单;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事项名称、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统计公示公告、现场踏勘、集体讨论等特殊环节清单。按照“应减必减,法无支撑不可为”的原则,对外公布发行。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便捷开工”综合窗口,涉及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人员和事项已基本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目前,工程建设项目一图四清单已梳理完成,工改系统已完成对接。

(七)督促指导所有乡镇建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成立推进乡镇便民建设督导小组,定期到各乡镇调试网线、现场业务指导、协调解决难题等。目前,我县1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标识、功能区设置已基本完成。同时,按照市大数据局要求,组织业务人员为17个乡镇、499个行政村配置政务服务管理账号,梳理了乡镇便民服务事项100项,村级便民服务事项50项,并完成了省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及事项流程配置工作,实现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

 381

 4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8

 32

 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2

 -631

 1,311

行政强制

 122

 -61

 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2

49,720.6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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