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尉氏县公安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刘赟曦  来源:公开办   时间:2020-01-31 16:11: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尉氏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公安工作,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扎实深入地推行警务公开。通过警务公开,改善了公安形象,密切了警民关系,实现了公安整体工作晋位次上台阶。在工作中,我局将警务公开作为密切警民关系,改善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真正使警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年初,我局成立了以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挥中心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警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将警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切实增强了全局广大公安民警的警务公开意识。局警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内有暖气、空调、电脑等设备,专职人员认真负责,保证县局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项既定措施的落实。

(二)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为保障警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我局采取了如下的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委成员内包外联承包责任制;二是出台了《警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警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公开重点、公开形式等具体内容;三是出台了《关于加强警务公开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意见》,明确了督促检查及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四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组织专门人员督促检查落实,2019年下发督察通报68期。对警务公开的内容规范管理,科学归档。

(三)多策并举,强化公开。一是执法公开。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原则、执法依据、办案程序、执法制度、工作制度和要求,公安机关受理举报、控告、申诉、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制度,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范围、执法职权、办案程序、立案标准以及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内容向群众公开,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二是执纪公开。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管理、服务的纪律规范、要求,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向社会各界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三是办案公开。实行了刑事案件回访致歉和治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实行交通事故“阳光作业”公开听证制度,征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谅解。四是财务公开。加强财务管理,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签字报销制度,并定期张榜公布全局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并在民警中推选民警代表参与全局财务管理,对财务进行监审。同时,坚持定期邀请县审计部门到我局进行财务审计。五是规范公开。近年来,我局将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车辆牌照和机动车驾驶证、边境通行证和出入境证件等有关制度、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投诉方式、治安处罚、交通违章处罚、交通事故处理、消防监督管理中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安机关适用公开听证的程序要求;公安民警接处警和行为、着装全部向群众公开,以公开树形象。六是监督公开。为改变过去民意不解、民情不晓、监督不力的状况,我局坚持开通110举报电话,多角度、多范围地接受群众的投诉、服务、咨询。同时,我局把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制度化,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聘请执法廉政监督员,向他们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批评建议,更好地促进队伍建设。七是过错公开。在警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闻过即改的谦虚态度,敢于正视和大胆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民警公开处理,并公开曝光。对执法过错,我们主动登门致歉,并退还、补偿当事人损失。八是承诺公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紧紧围绕“西融北接”的发展思路,牢牢把握“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在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承诺,特别是按照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制定了向爱民服务承诺,极大服务了企业和人民群众。九是事项公开。按照上级“放管服”工作的要求,我局各相关警种部门对照《河南省基本目录》认真梳理认领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09项,其中涉及5个警种,分别为治安49项、交警41项、出入境12项、禁毒4项、网警3项。截至目前,我县涉及公安的“放管服”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全部认领并录入完毕。十是服务公开。我们继续加大对各项“放管服”政务服务事项的落实力度,特别是现在已经入驻县行政服务大厅的出入境、网警、治安、禁毒和消防,均确保入驻人员对各项服务事项名称和流程熟知。持续加强全局各业务警种“放管服”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力度,不仅是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还包括全局各个窗口单位,都要认真按照“放管服”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便民服务要求去执行,真正让群众享受到贴心、便捷、热情的服务。

(四)创新载体,强化效果。一是县局及有公开任务的单位在公共场所和对外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牌匾供群众查看;二是窗口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要手续、程序、时限等印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发放给群众;三是利用下发文件、上网浏览等形式,将党委文件、公安局文件全部公开,提高县局党委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出台了财务管理规定,并在民警中推选代表参与全局财务管理;五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群众关注的、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六是在全局推行民警等级化管理制度,对民警进行考评,并在网上公布;七是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警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全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0

 84,6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0

 4,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0

 38,376

行政强制

 11

 0

 2,9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05

7,420.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