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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氏县公办养老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尉氏县公办养老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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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尉氏县公办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尉氏县公办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

 

2025年12月26日

 

尉氏县公办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的通知》(豫民文〔2025〕179号)及《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民〔2025〕3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发展难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兜底保障、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功能作用,切实提升我县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保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聚焦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主线,锚定特困人员多元化供养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全县公办敬老院改革发展,构建权责清晰、保障有力、可持续的县级统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实施“乡院县管”模式,强化县级民政部门的直接管理责任,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县域老年人口分布与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布局,精准设置机构,重点保障最困难群体的集中照护需求。周密部署,分步实施,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服务衔接等关键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服务不断档、队伍稳定、国有资产不流失。稳妥推进“关、停、并、转”,盘活存量资源,推动资源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积极引入优质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提升服务效能。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底前,优化整合小散弱乡镇敬老院,实行乡镇敬老院(特困供养机构)人、财、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管理。根据需要稳妥引入专业机构实行委托运营,建立规范的监管与保障机制。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妥善安置,完成国有资产清算、划转、登记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精准定位功能

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住建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等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划及我县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尉氏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明确特困供养机构(含县级特困供养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后的农村养老服务站点等)的布点、规模、建设标准和功能定位,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二)实施分类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对全县所有公办敬老院的资产状况、人员结构、安全等级等进行全面评估,建立“一院一档”。对安全隐患较大、确实无法整改的乡镇敬老院,依法予以关停。对于地理位置较偏远、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乡镇敬老院,应结合实际关停并转。关停并转的乡镇敬老院应优先转型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互助养老服务睦邻点、老年人活动中心或实行公办民营。保留的乡镇敬老院入住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对于服务对象不足但确需保留的,由县民政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可行性论证。

(三)改革管理体制,落实“乡院县管”

明确权责清单,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有公办敬老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权限统一上收至县民政局。将合并、保留的公办敬老院(含委托运营机构承接的特困人员供养部分)运转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机构安全生产、日常巡查、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

(四)规范资产管理,明晰产权归属

全面清查核算,成立由县财政局牵头,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相关乡镇等部门配合,组成工作专班,对乡镇敬老院所有资产(土地、房屋、设备设施、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审计、评估和产权界定,形成清晰的资产台账。对所有乡镇敬老院的资产,由县政府统一调整划转至县民政局名下,并做好确权登记工作。对合并、保留的敬老院保持公益性性质不变,并在县委编办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

(五)妥善安置人员,确保平稳过渡

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施策、平稳有序”原则,妥善安置原机构工作人员,对有意愿继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临聘人员,与机构协商并经考核符合留任条件的,可统一调配安置。对不愿继续从事或不适合从事养老服务的临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方案制定阶段。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深入解读文件精神,细化制定我县公办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

(二)评估规划与方案报批阶段。完成摸底评估,确定整合名单与路径,修订完成布局专项规划,形成“一院一策”整合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分批次、分区域推进机构合并、人员安置、资产划转、管理体制调整、委托运营招标、新机构挂牌运营等工作。

(四)总结评估与完善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梳理经验,解决遗留问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住建局、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尉氏县公办敬老院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导和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民政局履行牵头抓总和行业监管责任;编办负责机构编制调整和法人登记指导;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资产监管和清算指导;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住建局负责规划衔接和产权办理;人社局负责人员安置政策指导与权益保障;卫健委、医保局负责医养结合政策衔接与医疗服务支持;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局负责转型后经营性机构的登记监管;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

县财政局要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财力,切实保障改革所需的整合建设、设施改造等必要资金。县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四)维护安全稳定

各乡镇要密切关注涉改人员和服务对象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风险。确保在改革过渡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不间断、质量不下降,坚决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五)严格督导考核

将敬老院改革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重点目标考核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塞责的予以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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