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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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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申请条件

(一)提交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真实有效;(二)申请的通行路线和时间不得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三)运输车辆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有效,逾期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处理完毕;(四)驾驶人的驾驶证定期审验合格有效、载明的准驾车型与运输车型相符;在一个记分周期无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
(五)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具备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资质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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