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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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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君鸽、张永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待遇与社会地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落实教师待遇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

依据尉人社〔2019〕58 号、尉人社〔2019〕277 号文件规定,我县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农村教师三项补贴政策,教师可同时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此外,按照尉发〔2019〕9 号和尉发〔2019〕10 号文件中关于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与健全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的要求,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会统筹考量当地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以此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县镇教师水平。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教师工资水平将逐步提高,切实增强教师的幸福感与荣誉感。​

当前,我县已全面完善教师福利保障体系。其中,“五险一金” 等社会保障得到进一步健全,有效确保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对教师职业权益的高度重视。这一系列举措解决了教师的后顾之忧,显著提升了他们的职业归属感。

近两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相关精神,我县积极行动,制定了《2024 年尉氏县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职责,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审核与整合,推动这些活动与学校的学科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同时,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和时长,不断提升进校园活动质量,为广大中小学教师能够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营造了良好环境。

 

 

尉氏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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