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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40072号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4007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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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雪平委员:

好,关于您提出的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提案”,县民政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尉氏县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统筹推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过程中,多措并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应保尽保”做好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基本生活和“助学工程”等保障范围,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现应保尽保。使困境儿童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避免因饥饿、辍学、无家可归等生存压力走向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犯罪

二、加强体系建设,做全未成年人保护县级层面,成立了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层面,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4人;村级层面,配优村(居)儿童主任393人,覆盖所有乡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咨询、临时照料、法治宣传等服务,以基层能力建设为重点,推动保护体系从“全面覆盖”向“精准高效”迭代升级,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法治的环境中成长为社会建设者而非破坏者。

三、加强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关爱技能等宣讲内容进行集中辅导。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和关爱服务技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四、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的成长教育。一是积极开展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进村(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作用,严格落实巡访制度,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思想、监护等情况,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确认、受委托监护人能力评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帮扶干预等工作,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三是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家庭温暖。四是帮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下一步尉氏县民政局将持续加强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上来。同时建议教育部门在校加强法制教育及法制讲座。

最后,感谢对我县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尉氏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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